[討論] 大腸息肉夾除後 購買醫療險

看板Insurance作者 (要從軍去了)時間8年前 (2015/10/22 11:14), 8年前編輯推噓3(3033)
留言36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 由於公司健康檢查我有加腸胃鏡檢查 (今年2月的事) 然後檢查後有發現息肉,醫生就直接幫我夾除 門診的時候,他感覺不認為是什麼大事 叫我一兩年後再來追蹤 爬文後和一些板友的解釋,好像有長過息肉是很嚴重的事情...嗚 想請問,我現在如果想要加保實支實付醫療險或者是重大疾病險相關的險 是否都會被拒保呢? 我有聽過一說法是,我只要兩年後在去檢查,請醫生提供證明 只要都沒問題,就可以買醫療險了? 還是仍然會被拒保或者是排除呢? 由於上次買保險是五年前的事情,最近想要增加保障,想請問大家的建議, 我是否應該要等兩年後觀察身體狀況後(請醫生開立證明 <= 醫生會開這種證明嗎) 再來加保? 或者是不管怎樣就先保在說呢? 個人評估自己的身體狀況(31歲/男)算是滿好的,家族也沒啥病史 感謝大家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211.131.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45483660.A.071.html ※ 編輯: bigbigmac (15.211.131.254), 10/22/2015 11:15:08

10/22 11:45, , 1F
息肉除外而已,個人認為算小事...
10/22 11:45, 1F

10/22 13:45, , 2F
這事可大可小 沒那麼一定..
10/22 13:45, 2F

10/22 15:14, , 3F
會拒保還是除外要看追蹤的狀況
10/22 15:14, 3F

10/22 15:15, , 4F
要醫師開痊癒的相關證明其實不容易
10/22 15:15, 4F

10/22 15:15, , 5F
畢竟有些疾病不是那麼好判斷是否真的好
10/22 15:15, 5F

10/22 15:15, , 6F
若他開錯了診斷...怎麼辦?
10/22 15:15, 6F

10/22 15:16, , 7F
那如果兩年後再保 我是否根本也不需要告知 之前的體況
10/22 15:16, 7F

10/22 15:17, , 8F
因兩年內都是正常的 也沒看什麼病之類的
10/22 15:17, 8F

10/22 15:21, , 9F
那就變成,你這兩年內都不能追蹤該狀況
10/22 15:21, 9F

10/22 15:21, , 10F
因為是看最後追蹤/就診的日期起算兩年
10/22 15:21, 10F

10/22 15:21, , 11F
你就要付出該狀況會有惡化的風險
10/22 15:21, 11F

10/22 15:21, , 12F
而保險本身,也只理賠投保後新發生的疾病
10/22 15:21, 12F

10/22 15:22, , 13F
雖可買到保險,但不一定對自己真的比較好..
10/22 15:22, 13F

10/22 15:26, , 14F
那您的建議是? 就不保了嗎? @@?
10/22 15:26, 14F

10/22 15:30, , 15F
以保險來說 連續追蹤兩年體況OK 和完全不追蹤2年
10/22 15:30, 15F

10/22 15:31, , 16F
有差異嗎?? 感謝
10/22 15:31, 16F

10/22 16:43, , 17F
新發生的疾病如何定義呢 這顆息肉夾掉 別處另張一顆算不
10/22 16:43, 17F

10/22 16:44, , 18F
算新發生 如果發生部位又頗接近 誰負責舉證 誰負責裁定
10/22 16:44, 18F

10/22 17:03, , 19F
就像有人每年做健檢,有人從來不做,但在告知事項同樣勾
10/22 17:03, 19F

10/22 17:03, , 20F
否時,並不等同對承保的風險一樣,除非強迫投保前都要做
10/22 17:03, 20F

10/22 17:03, , 21F
同樣檢驗項目的體檢,不然也可說是一種不公平。
10/22 17:03, 21F

10/22 17:04, , 22F
兩年不算短,除非自己覺得沒有必要才未做追蹤,也無不適
10/22 17:04, 22F

10/22 17:04, , 23F
就醫。也可以說這是假定不會為了投保,故意兩年不做健檢
10/22 17:04, 23F

10/22 17:04, , 24F
、不做追蹤。
10/22 17:04, 24F

10/22 17:05, , 25F
如同投保壽險兩年內自殺不會理賠,那會不會有人真的蓄意
10/22 17:05, 25F

10/22 17:05, , 26F
投保兩年後再自殺?現行的框架如此,制度也是進化中的。
10/22 17:05, 26F

10/22 20:28, , 27F
這是制度面的問題,保險定義就是只理賠投保後的新疾病
10/22 20:28, 27F

10/22 20:29, , 28F
誇大OR縮限的解讀都會造成保費計算上的問題
10/22 20:29, 28F

10/22 20:29, , 29F
但台灣人通常無法接受不理賠,這導致保費也有拉高在此
10/22 20:29, 29F

10/22 20:29, , 30F
自行去衡量要怎樣去做就是了
10/22 20:29, 30F

10/22 20:30, , 31F
因為不好證明,投保時無除外,要去凹這理賠的可能不低
10/22 20:30, 31F

10/22 20:30, , 32F
也因此有告知多會已除外做為最低的限制
10/22 20:30, 32F

10/22 20:30, , 33F
就看你要站在哪個角度去看這件事情
10/22 20:30, 33F

10/22 20:31, , 34F
對自己有利的當然是想辦法不除外,去凹理賠
10/22 20:31, 34F

10/22 20:31, , 35F
但對整個保險環境而言,不該賠的本來就不該理賠
10/22 20:31, 35F

10/23 23:55, , 36F
誠實告知!該調病歷就調,該體檢就體檢,沒什麼
10/23 23:55, 36F
文章代碼(AID): #1MA5IC1n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