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三商保單批註
最近剛好因為腸躁症在看醫生。
又剛好買了新的保單,結果上面的批註寫:
被保險人於訂立本保險契約前體況即有激躁性結腸炎。
合併前述疾患及其直接相關病症之後續治療不在下列契約之承保範圍內:
享健康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二十年繳費鑫好健康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我覺得這樣範圍有點大,等於是大腸都不保了。
可是業務跟我說這樣寫比較好,範圍比寫整個消化器官小。而且癌症也沒有被批註。所以
大腸癌會賠(我有問業務)。
一年後都沒看醫生也可以取消批註。
搞得我很困惑,明明就寫大腸相關疾病不賠,又說大腸癌會賠。
想問問板上大家的看法。這樣寫真的比較好嗎?
先謝謝回答的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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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8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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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是保險公司認定。
而且業務有跟我說,大腸息肉是不賠的。=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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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大,目前這份保單,我發現她幫我規劃的,跟板上大部份人的三商罐頭保單一樣,只差
別在一
兩個小項目的變動。
之前有想說等保單出來再跟她說要把終身取消,現在這個情形,批註我也不想簽了,等於
保單也不會下來。算是整份都取消了吧!
我覺得我這樣有保跟沒保一樣,大腸急躁症也沒很嚴重阿。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批註。本
來以為會只批註腸躁症的。
不知道其他家是不是也這麼嚴格。
※ 編輯: rancle (220.143.187.215), 07/17/2015 00:11:46
※ 編輯: rancle (220.143.187.215), 07/17/2015 0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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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富邦我有看過板上的文章,真的很「嚴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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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富邦我就不考慮了,被他的嚴格嚇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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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I大,我就是不能接受他批註這樣寫,才想說上來問一下。
所以說「誠實告知」真的很難為。
※ 編輯: rancle (1.175.67.12), 07/17/2015 08: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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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因為腸躁症剛好在它的規定內,又正在治療,才告知的
更正一下,我剛又問了業務,她說「直接相關」是醫生認定,那這個範圍是不是就比較
小了?
※ 編輯: rancle (1.175.67.12), 07/17/2015 10:17:53
※ 編輯: rancle (1.175.67.12), 07/17/2015 1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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