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既往症詢問

看板Insurance作者 (南)時間10年前 (2015/07/10 12:45), 編輯推噓1(1067)
留言6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版友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既往症投保的問題 本人30歲未保過任何保險 但曾於五年前因為胸痛就診而被醫生判定輕度二尖瓣脫垂 醫生並未提到是先天畸形還是後天勞累造成(本人工作時常需要熬夜) 也無要求長期吃藥 僅說藥物在不舒服的時候吃就可以 也未要求固定回診追蹤 而經過那次就診後已經四年以上都未再發作 也無任何不舒服 我想請問 1.這種狀況就算是投保前已發病嗎? 2.若是在健檢的時候查出有脫垂但從未有不舒服的症狀 這也算是已發病嗎? 3.有的保險公司說二尖瓣脫垂會承保 但有"逆流"就會拒保或者排除此項 但據我了解 只要是脫垂多少都會有逆流狀況 所以這肯定會被排除或者拒保的吧? 4.有的業務雖說多年未再發作可能還是會以正常體來承保 但我看了既往症相關資訊 幾乎全部的保險公司對於這塊都是採取排除或者拒保方式來處理 那這樣說的業務是不是自己對於這部分其實不太了解? 5.加費承保是指 既往症的部分在保費增加後保險公司也願意承保 還是依舊排除 只是因為保戶體況不佳而單純增加保費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218.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6503506.A.C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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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多年未發作並無就診紀錄就能正常承保的,大概是因循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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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上的告知範圍打算採取不用告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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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打工有認識一位朋友,也是這病症,每間都問了都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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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加費,基本上對於既往症來說,除外後保障的功能性就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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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明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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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狀況確實已發生且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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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險公司不會賭發生的可能性,只能先儘量排除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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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沒必要去質疑業務,且這回答也是在安慰你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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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只要是投保前已發生疾病就不陪,加費也沒說就會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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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在加費文件上並沒有列出加費後就納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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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險露出保險公司意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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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Q好的 我了解了 謝謝兩位熱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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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既往症,個人看過不少主管的件加費後還除外相關疾病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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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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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費方式承保,已有人提出不同見解,至於實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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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還沒有看到過,而既往症拒賠有其一些條件不是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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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100%"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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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些條件不是那麼輕鬆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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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爭議點很高,那對消費者而言,列為可賠就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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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融通都沒人敢保證了,更別是此狀況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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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認定的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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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絕對不是你我,只能燒香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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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種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本來就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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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常有前輩跟我說,通常無知者皆無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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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自己的知道的、認為是一切甚至去嚇人也很危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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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照著條款規則走,變成嚇人了,那消費者該用什麼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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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要發葉姵文,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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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的放寬理賠可能性根本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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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你忘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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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依照條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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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是怎樣不會你沒碰過吧!若要說某W我只能說他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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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某版逞威風啊!實際上他跟理賠部打過交道甚至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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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難道你要跟消費者說,不依照條款規則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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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嗎? 拿那邊文章給某國立法律系教授看過都說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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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講既往症的事情嗎?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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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分享一下你讓加費/除外的既往症理賠成功的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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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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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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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先問你肺炎、支氣管炎算不算既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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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廢話嗎,我投保之後發生的怎算是既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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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用這種方式訴訟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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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覺得,這樣有點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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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把生命浪費在值得的事情上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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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喔~~投保前有因肺炎、支氣管炎住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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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愛問的啊~~~!!! 誰會問投保之後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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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翻供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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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律師像這樣問問題,可是會被駁回打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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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知道的啊結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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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不用硬扯什麼,有很多實務以及 小細節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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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問題來看,訴訟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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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訴訟過,這樣問問題也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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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立法委員OR政治人物,怎又出現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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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投保有告知,沒有除外,過兩年後一樣的疾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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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看某些政治新聞/政治論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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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直接理賠,沒有到訴訟,保險公司會不知道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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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或是保127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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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先拿出確實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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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險公司主不主張是他決定的,不是不主張就是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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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一例喔!還有泌尿道感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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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你要說,保險公司對於門診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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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1.我沒必要犯違反個資法的事情2.也沒必要向誰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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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可以不融通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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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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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保單條款保險法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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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剩下拿不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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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國防布,沒有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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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intyre 水桶30日(板規罰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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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dqtInS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