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既往病史與未誠實告知 矛盾處?

看板Insurance作者 (Lorraine)時間10年前 (2015/03/12 09:42), 10年前編輯推噓10(10014)
留言24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上各位保險菁英大大早 我最近要購買健康險(實支實付) 但我發現一個矛盾之處 我七年前去醫院做了公司職前體檢(有刷健保卡) 發現了左腋下淋巴結"腫" (非癌) 而我在寫投保單時 健康告知部分可以完全勾"否" ex:保單問題:兩年內是否健康檢查發現異常? (我是七年前 所以可以勾否) 其他項目則完全無淋巴結腫相關問題 全部勾否 然後我順利的投保了 保單下來 無任何批註以及除外責任 是一張完美的健康險保單 保單下來後 我問業務員:那我將來如果得了左腋下淋巴結"癌" 也會理賠嗎 業務員回答我:不會 根據保險法 保險只保 "保險單生效後發生的疾病" 既往病史是不會理賠的 就算我保單健康告知部分都勾了否 但保險法還是存在 只是沒有列在保單內 我這裡想請教各位保險菁英 我保單並沒有違反誠實告知的部分 我確實都勾了否 保單的問題也沒有我需要把七年前那健檢的項目有提出的部分 保單也確實沒有任何批註 那一旦罹患了左腋下淋巴結癌 真的會被當成既往病史除外責任? 還是我那位業務員兩光專業知識不足?0.0 謝謝各位保險菁英大大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38.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26124550.A.9DA.html ※ 編輯: cuhantou (114.36.38.229), 03/12/2015 0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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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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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02, , 2F
保險公司要能舉證
03/12 10:02, 2F
※ 編輯: cuhantou (114.36.38.229), 03/12/2015 10:18:42

03/12 10:43, , 3F
以白紙黑字為主,但保單第一條以有利被保人,所以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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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04, , 4F
關鍵在保險公司能否調到該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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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註要寫阿 你要誠實告知 他要寫在要保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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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3:27, , 6F
簽定保險契約時是書面告知主義,書面有問一定要誠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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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之則否。而誠實告知僅讓要、被保險人免於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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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的風險,但不代表既有疾病可因此獲得保障,這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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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可參考保險法64條與127條便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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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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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3:30, , 11F
至於保險公司可否主張,投保前患有淋巴結腫,進而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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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所罹患癌症,舉證責任在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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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3:40, , 13F
對於淋巴結腫這部份,七年來有任何追蹤紀錄落在告知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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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刷健保卡就有病例,127條加調病例就打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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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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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4:47, , 16F
業務沒說錯 只是保險公司要拒賠就要舉證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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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07, , 17F
誠實告知限2年沒錯 但是保險法有明文投保前疾病例外
03/12 20:07,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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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2年的例外 只要投保前生的病一律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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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4, , 19F
連上輩子的病 都可拿出來當拒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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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49, , 20F
我猜啦,萬一不幸,我是說萬一真的發生惡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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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50, , 21F
保險公司如果調的到病歷,第一時間大概都會以此不予理賠
03/12 23:50, 21F

03/12 23:50, , 22F
不過將來上了評議或者法院,相關性的舉證也是有點困難
03/12 23:50, 22F

03/12 23:51, , 23F
畢竟七年前很久了,這中間的相關性...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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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22, , 24F
也要這7年之間沒有任何追蹤啊~~~!
03/13 00:22, 24F
文章代碼(AID): #1L0Ey6dQ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