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生兒智能障礙是否符合殘廢險理賠範圍

看板Insurance作者 (小該)時間11年前 (2014/09/10 19:28), 11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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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殘廢等級表 項目 1神經障害及相關規定如下, 從相關說明來看,兒童智能障礙是否符合殘廢險定義並不明確, 「智能障礙」能算是「神經障礙」嗎? 但似乎應該有討論空間,倘若殘廢險能理賠有關兒童智能障礙, 我想這又多了一個新生兒投保殘廢險的理由了, 不知是否有人清楚相關規定呢? 另補充「身心障礙者之分級與鑑定標準」如下: 智能障礙:成長過程中,心智的發展停滯或不完全發展,導致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有關 之智能技巧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 極重度: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或成年後心理年齡未滿三歲,無 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的極重度智能不足者。 重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至五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 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 期養護的重度智能不足者。 中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 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之間,於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人 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的中度智能不足者。 輕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準差至三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 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滿十二歲之間,在特殊教育下可部份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 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的輕度智能不足者。 一、智商鑑定若採用魏氏兒童或成人智力測驗時,智商範圍極重度為24以下,重度為25至 39,中度為40至54,輕度為55至69。 二、智商鑑定若採用比西智力量表時,智力範圍極重度為19以下,重度為20至35,中度為 36至51,輕度為52至67。 三、若無法施測智力測驗時,可參考其他發展適應行為量表評估,或臨床綜合評量,以評 估其等級。 殘廢等級表規定: 1-1.「神經障害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綜合其病灶症狀,對於永久影響日常生活活動狀 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依下列各項狀況定其等級。於審定時,須有精神科、神經科、神 經外科或復健科等專科醫師診斷證明資料為依據。 (1)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適用第1級。 (2)因高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份須他人扶助者:適用第 2 級。 (3)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但因神經障害高度,終身不能從事工作 者:適用第 3 級。 (4)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 起居、步行、入浴等。 (5)有失語、失認、失行等之病灶症狀、四肢麻痺、錐體外路症狀、記憶力障害、知覺 障害、感情障害、意欲減退、人格變化等高度障害;或者麻痺等症狀,雖為輕度,身體 能力仍存,但非他人在身邊指示,無法遂行其工作者:適用第 3 級。 (6)因中等度神經障害,精神及身體之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低下者:適用第 7 級。 (7)中樞神經系統障害,例如無知覺障害之錐體路及錐體外路症狀之輕度麻痺,依影像 檢查始可證明之輕度腦萎縮、腦波異常等屬之,此等症狀須據專科醫師檢查、診斷之結 果審定之。 (8)中樞神經系統之頹廢症狀如發生於四肢、感覺器之機能障害,按其發現部位所定等 級定之,諸如因言語中樞損傷所致之失語症,準用言語機能障害審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18.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0348493.A.A07.html ※ 編輯: guyguy (60.250.31.34), 09/11/2014 10:13:50

09/11 17:44, , 1F
這篇都沒人推還真慘@@
09/11 17:44, 1F

09/11 17:45, , 2F
額外提醒一下,新生兒未滿N歲之前是無法做心智判定的
09/11 17:45, 2F

09/11 17:47, , 3F
在達成條件上,可能會有實務上的難度
09/11 17:47, 3F

09/11 19:03, , 4F
其實這文,我有請教理賠窗口!只要【診斷書載明】,就達
09/11 19:03, 4F

09/11 19:03, , 5F
成理賠條件!只是如何才能被載明,如同 beriaura大大提
09/11 19:03, 5F

09/11 19:03, , 6F
到的,有實務上的困難!
09/11 19:03, 6F
所以理論上應該是可以賠,但幼童智能判斷須達一定年紀才能判定, 另即使推定有智能障礙問題,已領取身心障礙手冊, 但診斷書要如何載明達符合理賠條件,有實務上的困難, 如1~3級殘都有終身不能從事工作或非他人在身邊指示,無法遂行其工作者, 惟幼童原即無工作,如何認定,有其困難, 第7級殘「因中等度神經障害,精神及身體之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低下者」, 若以第7級殘,幼童時即申請理賠,似較有可能, 惟若有智能障礙問題,因從小應即有癥狀,若未於新生兒時即行投保, 即便長大符合第1~3級殘定義,亦會因既往症除外~ ※ 編輯: guyguy (60.250.31.34), 09/15/2014 14:35:16

09/15 19:48, , 7F
是否為意外導致? 如不符合這項前提 都是多談
09/15 19:48, 7F

09/15 20:00, , 8F
殘廢險有理賠疾病致殘
09/15 20:00, 8F
文章代碼(AID): #1K43NDe7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