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只有掛號記錄,沒有治療記錄?

看板Insurance作者 (DenLiner)時間12年前 (2013/12/28 03:11),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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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挑選保單 想到自己曾經在三年前掛了心臟血管外科 就覺得自己胸口怪怪的 然後看了醫生後, 醫生說我有心臟有某某狀況,但這個狀況不影響你的生活 就也沒治療,那次看診結束後就直接離開醫院,也沒有拿藥什麼的… 請問像我這樣去保醫療險…有義務把這次就診記錄主動告知嗎? 又…日後我開刀把這某某狀況根治,醫療險會給我保障嗎? 還是說他查到我有心臟血管外科的就診記錄 就拒絕理陪了呢?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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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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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療:針對疾病、傷害等異常現象直接加以手術、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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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物理治療、心理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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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診療:對於身體狀況有異常之問診、檢查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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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藥:服用、施打或外敷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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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上的定義看來…我應該是有診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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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要看到時保險公司的詳細契約書後才能確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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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中心臟很有可能是五年內的告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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