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保傷病給付金額可否試算??

看板Insurance作者 (燃燒吧~我的小BT)時間10年前 (2013/11/14 20:32),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是這樣的 今年我有因上下班途中出車禍骨折住院治療開刀的紀錄 (已經跟公司通報屬公傷) 一共住院了9天~~ 假設以薪水25000來算.. 這九天拿去申請傷病給付..申請得到嗎?? 我今天爬了版上有關傷病給付的文章 他說"在家療養不算在給付範圍內" 那我住院那9天總領得到吧 根據金額試算 我所申請得到的傷病給付金額應為25000/30天*9天*70%=5250元~是這樣嗎?? 我又看到相關條款裡有..已取得原有薪資者不得申請.. 我在請公傷假期間有取得原先薪資的話是不是就沒得申請了嗎?? 因為公傷假大公司好像都薪資照算給你..最後再由公司去跟勞保局申請回一定比率之薪資 所以你完全沒有因為職業災害而有薪資上的損失..可否申請什麼理賠呢?? 以上煩請解惑 --

9/10 00:18,
alt+f4沒有用?
9/10 00:18

9/10 00:24,
去你媽的      
9/10 00:24

9/10 00:25,
你才沒用      
9/10 00: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93.177

11/14 20:34, , 1F
要先扣三天起來
11/14 20:34, 1F

11/14 20:47, , 2F
樓上專業!正解
11/14 20:47, 2F

11/14 20:47, , 3F
不過上下班通勤期間應該算職災吧
11/14 20:47, 3F

11/14 21:29, , 4F
是職災阿 所以假都算公傷假
11/14 21:29, 4F

11/14 21:30, , 5F
所以我算的金額有錯否??
11/14 21:30, 5F

11/14 21:42, , 6F
1.這算的是投保薪資不一定等於實際薪資
11/14 21:42, 6F

11/14 21:42, , 7F
2.通常未取得原有薪水才能領這個,而非兩頭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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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43, , 8F
3.前三天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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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44, , 9F
第二點補充,事情發生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11/14 21:44, 9F

11/14 21:46, , 10F
最後,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治療中是三大要件
11/14 21:46, 10F

11/14 21:52, , 11F
勞保局根本不會查有沒有取得薪資, 我就申請過
11/14 21:52, 11F

11/14 22:08, , 12F
這就跟國稅局不一定抓到逃漏稅一樣啊 XD
11/14 22:08, 12F

11/14 23:06, , 13F
文章代碼(AID): #1HRfzFnb
11/14 23:06, 13F

11/15 11:16, , 14F
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不見得都是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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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1:01, , 15F
要看公司幫你投保多少 而不是你薪水多少
11/19 01:01, 15F
文章代碼(AID): #1IXCBq18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