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補收準備金是否合理?
我母親在84年有投保了國泰添福終身壽險,已經領過一次到期金(或祝壽金)
因為是終身型的所以主約仍然有效,所以可以隨時加掛附約,預計加掛真全意副約及豁免
國泰照會體檢一切正常,現在問題來了,主約是84年起保所以國泰要求豁免保費要補收
準備金到84年,簡言之就是要補收從84年到102的豁免保費準備金
但是我的交易項目顯示的是中途加保,變更生效日期是102/9/14
請教版上國泰主張收取未投保期間的準備金是否合理?
我的想法是,母親在這一段期間根本沒有投保真全意,為何要補收
請保險員向公司反映,保險員告訴我:他也認為很奇怪不應該收取
另外他建議,請我母親取消原本的豁免,那這筆錢就可以不用繳,我雖然聽起來怪怪的
但也不知道哪裡怪怪的。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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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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