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更約權的年齡計算問題
善用團保更約權 離職繼續享保障工商時報2008.02.14
年後轉換新的工作跑道,一定要注意相關保險權益變動!善用團保更約權可以享二
大好處,一、以當初投保的標準體,繼續向保險公司承保,二、免核保的優勢可以買到較
便宜的壽險保障。
壽險業者表示,除了要留意職業種類影響意外險保費之外,在原來工作投保團保超
過六個月的話,即使離職也可繼續透過團保更約權變成自己的個人保險。
例如,在A公司工作八年、三十二歲陳先生,今年被挖角到B公司,原本在A公司
一直有公司提供的團險保障,包括一百萬壽險、意外險保障,年後要換工作的陳先生,可
依照最初(二十四歲)投保的標準體,向保險公司投保,不用以目前三十二歲的年紀去買
壽險保障,可節省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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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先生要記得,離職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最高額度不能超過原公司團保的
額度,也就是一百萬。
國際紐約人壽行政中心副總經理楊鈞霆表示,假設民眾在原公司投保的團險保險契
約,加保滿六個月以上,之後欲轉換工作跑道時,可在因離職而喪失被保險人資格日起三
十日內,不需檢具任何健康證明文件,不用額外核保,即可向當初投保團險的保險公司更
改契約。
對民眾較有利的是,原保險公司在承保時需按民眾更約當時的年齡以標準體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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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少民眾在選擇轉換工作跑道後,收入也會跟著提升,國際紐約人壽提醒民
眾,可採取雙十原則,隨著收入增加調整基本保險保障額度,保障額度約為年收入的十倍
,年繳保費以不超過年收入的十分之一為限。
看到這則新聞 但有兩個地方有點矛盾
所以想說請教一下各位
到底更約權的年齡是用當初投保的年齡還是要更約當下的年齡?
另外順便請教一下更約權的保險期間是多長?
如果說公司原本的保險是一年一約那更約權轉換成個人保單後也是一年到期後就終止?
還是說可以保證續保這樣?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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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1:5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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