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主附約終止?
再次感謝先前我發文時回饋我的所有大大
這次帶著新的疑問來了
前面發的文中有提到我特別擔心的主附約終止問題
後來便有熱心的K大在信箱裡提到說
這個問題金管會已在102年1月1號解決了
上網google了一下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80989
文章最後有提到金管會說
"因此金管會決定,從今年開始,即使主約終止,附約的保障仍可延續。"
看到這句其實挺開心的~
但是因為版上不知在哪看到的~”條款拿出來呀!!”
我就去追這個金管會的文
在保險局裡的網頁找到這個
http://ppt.cc/ejsW
裡面關於主約終止時的情況是這麼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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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百九十七點修正規定
一九七、附加契約其效力問題,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三)主契約終止契約時:
1. 如附加之附約為長年期附約者: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
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另已繳費期滿者(或已
達豁免保險費者)、被保險人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致主契約終止或因保險事
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者,不得終止。
2. 如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
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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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我的問題又來了
第一句就寫”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那有這個文跟沒有這個文不是一
樣嗎?
長年期附約是指醫療險?(因為條款有保證續保這個字樣嗎?)
我記得附約不都是一年一期的嗎?
那K大所說的在102年1月1號就沒有主附約終止的問題是真的嗎?
還是我漏掉哪邊資訊了?
如果這份文所說屬實
日後想要避免主附約終止時還是得看清楚他的附約延續條款有沒有
”需經保險公司同意”&"六十天通知期”等字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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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67.185
※ 編輯: bigear1030 來自: 61.224.67.185 (07/0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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