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把錢放儲蓄險並不安全-安定基金的限制

看板Insurance作者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時間11年前 (2013/04/11 22:39), 編輯推噓8(9114)
留言24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04/11 21:25,
借推文請益一下 為什麼MrE會覺得保險公司倒閉的風險比銀行
04/11 21:25

04/11 21:25,
還高呢? 保險倒閉還有保險的安定基金 銀行有...?
04/11 21:25

04/11 21:26,
安定基金會全部給付保險金 或者是保價金嗎?
04/11 21:26

04/11 21:26,
喔@@ 拍細 看到囉 有存款保險 不知道MrE大能否介紹一下這東
04/11 21:26

04/11 21:26,
西@@
04/11 21:26

04/11 21:28,
存款保險也不是全額啊!!
04/11 21:28

04/11 21:28,
疑? 原來不會? 才疏學淺請教一下 安定基金不是當公司A倒閉
04/11 21:28

04/11 21:29,
其他壽險公司以安定基金需要資助的金流當投標金 得標的公司
04/11 21:29

04/11 21:30,
要負責接收倒閉公司的保單及債物 當然也包含全額給付的保險
04/11 21:30

04/11 21:30,
金及保價金 <=== 以上是我對安定基金的理解 請高手見教
04/11 21:30

04/11 21:30,
如果我的理解無誤 那麼安定就是能全額吧???
04/11 21:30

04/11 21:31,
那如果安定能全額 而存款保險不能全額 保險風險<銀行風險
04/11 21:31

04/11 21:32,
以上推導不針對任何人 只請求高手指點 因為我真心想知道為
04/11 21:32

04/11 21:32,
麼錢放在保險公司風險會高過於銀行 話說再保險又怎麼運作呢
04/11 21:32
先看看 「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動用範圍及限額」 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law11-1.htm 如有人錯把保險當存錢 看看安定基金賠付比例(第三點) (一)身故、殘廢、滿期、重大疾病(含確定罹患、提前給付等)保險金: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或每一被保險人之所有滿期契約(含主 附約),為得請 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最高以新台幣三百萬元為限。 (二)年金(含壽險之生存給付部分):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所有契約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每年最高 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四)解約金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二十,最高以新台幣一百 萬元為限***最重要的但書***   本基金動用當時累積之總額如有不足支應墊付之虞時,於墊付開始前經董事會決議 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調降第一項各款之墊付比例及限額。 ----------------------------------------------------------------------------- 再來看看「存款保險條例 」 http://ppt.cc/epoI 第13條(最高保額)   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中央銀行定之。   前項所稱最高保額,係指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本金及迄最後營業日之利 息受到存款保險保障之最高金額,存保公司履行保險責任時並以新臺幣為支付幣別。   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於要保機構開立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其帳冊紀錄能明確區 分每一員工之退休金存款且要保機構分戶繳納存款保險費,並提供分戶帳冊紀錄者,該等 個別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與員工在同一要保機構之其他存款,分別受到最高保額之保障,不 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第43條(債權抵銷)   存保公司辦理賠付前,得就存款人在停業要保機構之債權,依下列債務及順序相互抵 銷之:   一、以存款向停業要保機構辦理質借之債務。   二、已屆清償期或依契約約定視同屆期或依其他法律適於抵銷之債務。   存保公司依前項第二款規定辦理時,應依契約約定或法律規定之方式辦理抵銷。但無 約定或規定者,先以存款人要保項目存款以外之債權抵銷之;不足者,再以要保項目存款 抵銷之。 第44條(賠付金額)   存保公司對每一存款人之賠付金額,為依前條抵銷後之存款餘額。但以最高保額為限 。   二人以上以共同名義開立之聯名帳戶存款,依聯名人與停業要保機構存款契約之約定 計算其存款金額。無約定者均分後,再與其以個人名義在同一停業要保機構開立之存款帳 戶合併歸戶計算賠付金額。 ------------------------------------------------------------------------------ 保險安定基金: 滿期金打九折賠,上限三百萬 解約金打二折賠,上限一百萬 安定基金不夠賠時,上列的折扣數還可以再調降 中央存款保險 保額(三百萬)內全賠 如果倒了二家銀行以上,保額係指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 也就是如果分開放十家銀行各三百萬,這三千萬都受存款保險保障 ***保險絕對不可能是比存款「安全」的資金存放地*** 另外還有經濟情況改變 臨時需要用錢,解約的損失 或是不能續繳的損失 說儲蓄險「安全」,難以認同 (當然,有的人會說「有錢人」要的安全不一樣,定義不同儲蓄險就是安全.......XD) -- 有些業務為了推銷自己想賣的高保費低保額商品會用的話術; 「醫療險的理賠條件差異甚大,精算是很複雜的,不能拿保費比較!!」 但同是住院實支實付醫療險,條款也大同小異(推的那家還具有比較差的條款~~) 總繳保費硬是要比其他家多十幾萬 舉不出值得這十幾萬價差的優點,保戶為什麼要浪費錢去買貴的? 保險公司怎樣算關保戶啥事?隨便扯個精算複雜就以為可以把保戶當傻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63.163

04/11 22:42, , 1F
你這樣叫無良業務怎麼騙阿@@
04/11 22:42, 1F

04/11 22:42, , 2F
純推一個戰力頗強 XDDDD
04/11 22:42, 2F

04/11 22:51, , 3F
話說扯精算的那個~~有人跟告知我說他邏輯很好
04/11 22:51, 3F

04/11 22:52, , 4F
他不只邏輯很好,法律也很懂,比檢察官還懂勒....XD
04/11 22:52, 4F

04/11 22:53, , 5F
誰阿 誰啊?
04/11 22:53, 5F

04/11 23:00, , 6F
會說條款差不多的業務還不少阿 也常常自以為專業XD
04/11 23:00, 6F

04/11 23:09, , 7F
推推 如果分開存全賠的話 那麼銀行確實樂勝~~ 推推
04/11 23:09, 7F

04/11 23:14, , 8F
......既然知道分開存 你還會只存一家嗎?
04/11 23:14, 8F

04/11 23:17, , 9F
當然不會囉 只是我之前以為分開仍算同戶 野人現曝了 WOW
04/11 23:17, 9F

04/11 23:20, , 10F
跟二代健保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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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63.163 (04/11 23:46)

04/12 00:00, , 11F
又來了~~可以換新招嗎?? 
04/12 00:00, 11F

04/12 00:00, , 12F
修文 加字眼 扭曲別人的意思!! 不錯唷~
04/12 00:00, 12F

04/12 00:26, , 13F
又來了,又是某人那招紮草人來打,可以換新招嗎?我第一次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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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27, , 14F
加上安定基金解約金賠付上限100萬,第二次修文是補充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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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和連結,讓文章更完整,扭曲了什麼?又紮草人
04/12 00:27, 15F

04/12 00:27, , 16F
哈哈哈~
04/12 00:27, 16F

04/12 00:31, , 17F
以每年會逐漸增加解約金型的儲蓄險來說,是拿回2成對吧?
04/12 00:31, 17F

04/12 00:58, , 18F
以字面來說是的->解約金打二折賠,上限一百萬
04/12 00:58, 18F

04/12 15:05, , 19F
04/12 15:05, 19F

04/16 18:07, , 20F
怎麼我保險員跟我說保險有責任準備金會很安全?
04/16 18:07, 20F

04/24 09:19, , 21F
先搞清楚存款保障上限怎麼定的,現在準備金有多少再來
04/24 09:19, 21F

04/24 09:19, , 22F
說存款『必定』比較安全
04/24 09:19, 22F

04/24 09:19, , 23F
幾年前存款準備金根本是負的幾百億!
04/24 09:19, 23F

06/01 23:06,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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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PiiSrW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