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職業災害與誠實告知問題請教?
最近有朋友有個案子是這樣的
她在幾年前有公司活動然後參加團康活動時
不小心摔傷 看醫院X光檢查說挫傷沒有事情
所以他當時申請職災沒有過
她說最近想買醫療和意外險 想請問這種意外不算疾病
算意外? 在誠實告知部分可以寫否嗎?還是需要寫是
買保險對她來說比較會通過? 因為她好像沒有其他保險
怕買長期醫療一買下去就好幾年 怕被查到保險就被取消資格
但他又想有一個其他意外或醫療的保障 一年一萬塊左右
至少不會遇到同樣意外什麼都沒有保障好
請問一下那可以建議她買定期的醫療或是意外險?
還是什麼方案比較適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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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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