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雙實支的給付疑問
原本規畫的雙實支, 富邦當第一家, 中壽當第二家, 經版上中壽業務的提醒...
發現條款中有一條:
中壽新康泰綜合住院醫療條款第12條:
被保險人已獲群全民健康保險或其它商業保險醫療給付時,
本公司僅就其餘額部份按各項保險金限額給付
這是否表示若收據上的金額,若沒超過富邦NHR限額的部分,中壽就不理賠?
若我買了中壽當第二家,那中壽是否可以查詢到我在第一家的保單內容?
不然它怎麼知道我買了幾單位的NHR,申請理賠時有否超過第一家的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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