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療險的問題
→ kinggod:國泰有一萬保額當主約的,基本上,不因全殘而失效用1 06/11 18:08
→ kinggod:萬主約,不要申請就好啦!反正才1萬。 06/11 18:09
→ amateratha:如果實際狀況真的到了全殘, 國泰會乖乖不理賠然後只賠 06/11 20:51
→ amateratha:附約嗎? 這作法在實務上根本不可行 06/11 20:52
→ kmkr122719:要看條款怎麼寫 若是寫"申請全殘理賠後 主約效力終止" 06/11 20:58
→ kmkr122719:這樣的確是可以以不申請全殘理賠來規避 06/11 20:59
→ kmkr122719:但若是寫"自全殘事實發生起 主約效力終止" 這就躲不過 06/11 20:59
→ kmkr122719:多數壽險條款的寫法通常會是後者 06/11 21:00
不好意思 小弟剛好有這個問題 想問大家
這種全殘的失效問題
爬文有遇到說"不申請全殘金" 就可以的 (但被推文說是無良業務)
理論上 被保險的責任就是意外發生時義務告知 保險公司有理賠的責任
也有爬文看過案例是保險公司雞婆先賠全殘金解約 然後醫療險不賠的官司
最後法官判保險公司有躲避醫療險的嫌疑 因次判保險公司醫療+全殘都要賠
但賠完就解約!!!
所以到底是可以不申請全殘金凹醫療險(我覺得不太可能 也違反保險公義)
還是說同時賠醫療+全殘
我的想法是 最合理的做法 2年內(法律理賠期限)把醫療單據收齊
一起申請全殘+醫療 這樣是最合理 雙方都OK的方式
太早理賠全殘 然後失效 這樣保險公司太機車
不申請全殘 醫療險當失能險用 保戶賺很大 感覺不合保險公義
請想問板上大大 到底是哪個想法會比較OK???
畢竟不是每家公司都有全殘不失效的主約
但要這樣配買醫療只能選那幾家 其實選擇有點少
以上 請大家一起討論看看 這是我爬文的心得 @@" 可能有漏了什麼
感謝賜教的大大們 ^^ 小弟先感謝了
※ 引述《djf4 (夜店咖)》之銘言:
: 爬了一下文
: 板上都較推薦一年一約的醫療險
: 那請問主約方面呢 多半該採用哪一種當主約呢?
: 以國泰人壽 台灣人壽 富邦人壽 這三間主約多半該採用哪一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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