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療險的問題

看板Insurance作者 (B面人)時間13年前 (2011/06/11 22:54), 編輯推噓0(0019)
留言1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kinggod:國泰有一萬保額當主約的,基本上,不因全殘而失效用1 06/11 18:08 → kinggod:萬主約,不要申請就好啦!反正才1萬。 06/11 18:09 → amateratha:如果實際狀況真的到了全殘, 國泰會乖乖不理賠然後只賠 06/11 20:51 → amateratha:附約嗎? 這作法在實務上根本不可行 06/11 20:52 → kmkr122719:要看條款怎麼寫 若是寫"申請全殘理賠後 主約效力終止" 06/11 20:58 → kmkr122719:這樣的確是可以以不申請全殘理賠來規避 06/11 20:59 → kmkr122719:但若是寫"自全殘事實發生起 主約效力終止" 這就躲不過 06/11 20:59 → kmkr122719:多數壽險條款的寫法通常會是後者 06/11 21:00 不好意思 小弟剛好有這個問題 想問大家 這種全殘的失效問題 爬文有遇到說"不申請全殘金" 就可以的 (但被推文說是無良業務) 理論上 被保險的責任就是意外發生時義務告知 保險公司有理賠的責任 也有爬文看過案例是保險公司雞婆先賠全殘金解約 然後醫療險不賠的官司 最後法官判保險公司有躲避醫療險的嫌疑 因次判保險公司醫療+全殘都要賠 但賠完就解約!!! 所以到底是可以不申請全殘金凹醫療險(我覺得不太可能 也違反保險公義) 還是說同時賠醫療+全殘 我的想法是 最合理的做法 2年內(法律理賠期限)把醫療單據收齊 一起申請全殘+醫療 這樣是最合理 雙方都OK的方式 太早理賠全殘 然後失效 這樣保險公司太機車 不申請全殘 醫療險當失能險用 保戶賺很大 感覺不合保險公義 請想問板上大大 到底是哪個想法會比較OK??? 畢竟不是每家公司都有全殘不失效的主約 但要這樣配買醫療只能選那幾家 其實選擇有點少 以上 請大家一起討論看看 這是我爬文的心得 @@" 可能有漏了什麼 感謝賜教的大大們 ^^ 小弟先感謝了 ※ 引述《djf4 (夜店咖)》之銘言: : 爬了一下文 : 板上都較推薦一年一約的醫療險 : 那請問主約方面呢 多半該採用哪一種當主約呢? : 以國泰人壽 台灣人壽 富邦人壽 這三間主約多半該採用哪一種呢? -- 我的日誌 http://blog.xuite.net/allpass97/share 放放有趣的影片 或者好聽的歌!! 會常常更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80.45

06/11 23:09, , 1F
我還真不知道 申請理賠時 怎麼樣才能不申請全殘理賠
06/11 23:09, 1F

06/11 23:42, , 2F
如果條款是寫自全殘事實發生後就效力終止
06/11 23:42, 2F

06/11 23:42, , 3F
在法律上保險公司是站得住腳的 自全殘後的就醫可都不賠
06/11 23:42, 3F

06/11 23:43, , 4F
不過就社會觀感來看 保險公司通常會把當次就醫都一起賠
06/11 23:43, 4F

06/11 23:44, , 5F
而非自全殘後的就醫都不賠 曾看過有報紙寫可不申請全殘
06/11 23:44, 5F

06/11 23:46, , 6F
經濟日報的文章 -> http://0rz.tw/j8Zjt 倒數第二段
06/11 23:46, 6F

06/11 23:47, , 7F
這不是我的blog 只是google到的而已 可以放心點連結
06/11 23:47, 7F

06/11 23:48, , 8F
能否如此申請 這我就不清楚了 我自己沒處理過全殘理賠
06/11 23:48, 8F

06/12 00:43, , 9F
還是選一個不會有這問題的主約, 或者投保額度足夠的定
06/12 00:43, 9F

06/12 00:43, , 10F
期壽險因應吧....
06/12 00:43, 10F

06/12 11:25, , 11F
回一樓 我填過的理賠單 有分 身故/全殘 醫療 豁免 生存..等
06/12 11:25, 11F

06/12 11:25, , 12F
再需要申請的地方打勾 但我覺得保險公司一定會雞婆的理賠XD
06/12 11:25, 12F

06/12 11:26, , 13F
所以就算只勾醫療 不勾全殘 應該有很高的機率拿到全殘
06/12 11:26, 13F

06/12 12:04, , 14F
這種時候 全殘都判定的很阿沙力
06/12 12:04, 14F

06/12 12:05, , 15F
平常卻連三級殘豁免都很難給
06/12 12:05, 15F

06/12 12:05, , 16F
我還是推小朱大的方式 就選全殘仍有效的主約
06/12 12:05, 16F

06/12 12:05, , 17F
或有附約延續的附約 以免夜長夢多
06/12 12:05, 17F

06/12 12:05, , 18F
不然就是把定壽拉高高高高
06/12 12:05, 18F

06/12 12:06, , 19F
或是殘廢險拉高高高高
06/12 12:06, 19F
文章代碼(AID): #1Dyu6esV (Insuran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yu6esV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