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i-485pending被要求file i-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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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8→)留言4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Nvil (Ciao!)時間5年前 (2018/10/26 09: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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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我去年12月透過ESTA入境 先生是美國公民 今年3月寄出I-130,485,765,131(90天內寄出). 8月收到combo卡. 9月中面試(面試中面試官要求補件 然後說其他文件沒問題 收到我補件後會approve綠卡)9月中寄出補件. 10月中收到以下信件. On Sep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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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uce0428 (bruce)時間5年前 (2018/10/26 18: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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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case不就是需要打官司. 移民上訴委員會有兩個判例. 公民配偶不用考慮意圖(全美適用). 不就直接建議打官司就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42.25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

推噓8(8推 0噓 44→)留言5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leofalcon (LEO)時間5年前 (2018/10/26 21:25),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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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現在沒那麼簡單?. https://citizenpath.com/90-day-rule-adjusting-status/. 看起來像以前是灰色地帶,今年開始有可能會嚴打這種八成visa fraud三成marriage fraud的情況。. 雖然目前只是像備忘錄的東西,所以應該只有少數人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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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2→)留言1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bruce0428 (bruce)時間5年前 (2018/10/27 07: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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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判決. 簡單講只有在90天內送件這個不利因素. 不能只因為這一點就判定是簽證詐欺. 所以要注意是不能被抓到其他問題. 譬如一開始就打算這麼幹. 如果沒有辦法通過就打官司吧. 只是因為在90天之內送件. 這個理由根本無法成立簽證詐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推噓0(0推 0噓 31→)留言3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ang1202 (Aaron)時間5年前 (2018/10/31 02: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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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原po用ESTA進來的身分也無法等到90天以後才能送件,是否意味ESTA調整身分這條路一定會遇到這問題?. 目前我的情況和原po很像,跟太太在七月初結婚,八月中我來讀PhD她也用ESTA跟著來(我之前有發過一篇被帶進小房間的文)。剛來時她確實很不適應,很想回台灣,我們也慶幸當初有買回程機票。但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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