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L1B extension in AIT 的可行性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ullman)時間1年前 (2023/02/28 10:29), 1年前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天聽到朋友一家必須 30 天內離境, 覺得很訝異, 他沒有 ptt 帳號, 現在又在忙著公司律師的指示, 想上來請教大家有什麼能做的事情, 以及目前律師的指示是否可靠.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對這流程並不熟悉, 若描述不清楚還請指出, 我可以再詢問他. 很難想像被要求盡快離境有多少事情要處理, 包括車子房子小孩上學等等. 用條列式列出我目前知道的狀況: 1. 目前待在美國三年. 2. L1B 在去年 12 月底到期, 在去年 10 月底 file extension (律師堅持改 L1A 而非 L1B extension). 今年 1 月底補 RFE (filed with premium processing), 最近收到 reject. 3. I-485 在去年 10 月初送出, 似乎 USCIS 1 月才審, 説 form 過期 reject. 今年 2 月初重新 file , 確認已送達, 尚未有後續. 4. 現在律師建議盡快離境, 以免留下不好的紀錄, 目前按照律師指示準備 DS160, 一個月內要預約到 AIT, 在台灣做 L1B extension. 想請問現在走 AIT extension 的可行性? Thank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132.172.4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77551392.A.0EA.html ※ 編輯: ullman (76.132.172.48 美國), 02/28/2023 10:57:45

02/28 11:19, 1年前 , 1F
律師正確,L1B去年12月到期雖然有送出I-485進行AOS但被
02/28 11:19, 1F

02/28 11:19, 1年前 , 2F
拒絕,因此從去年12月開始累積OOS天數,重新送的I-485不
02/28 11:19, 2F

02/28 11:20, 1年前 , 3F
雖然在60天寬限期內,但還是可能陰錯陽差不通過。
02/28 11:20, 3F

02/28 11:21, 1年前 , 4F
目前就是看準備的資料是否能否讓AIT發L1簽證,有的話就安
02/28 11:21, 4F

02/28 11:22, 1年前 , 5F
全上壘,否則就無法入境美國必須遙控處理那堆事情
02/28 11:22, 5F
感謝 c 大回覆! 剛收到消息,今天又收到一封 I-765 I-131 I-485 USCIS notice, 似乎代表收到申請在處理中, 這樣是否代表在 AOS, 而不用出境了呢? 謝謝! Edit: 想再多加問一項,以目前情況, 是否能在美國境內再申請 L1B 呢? 因為查到文章說,AOS pending 且 未拿到 advance parole 出境,不但回不來, 還會讓 I-485 直接被拒。 ※ 編輯: ullman (76.132.172.48 美國), 02/28/2023 16:10:53

03/01 02:19, 1年前 , 6F
我覺得描述錯誤很多,L-1B被裁,也是有60天寬限期,為何
03/01 02:19, 6F

03/01 02:19, 1年前 , 7F
你朋友律師堅持30天離境,說來聽聽
03/01 02:19, 7F

03/01 02:20, 1年前 , 8F
本案最關鍵在於他送第二份 I-140/I-131/I-485時有無OOS
03/01 02:20, 8F

03/01 02:21, 1年前 , 9F
又如果要30天離境,為何公司又替他申請綠卡?他是自己送
03/01 02:21, 9F

03/01 02:21, 1年前 , 10F
EB2-NIW嗎?
03/01 02:21, 10F

03/01 02:22, 1年前 , 11F
至於你追加的問題也是要基於他送目前的身份狀態才能回答
03/01 02:22, 11F
以下把 L1 跟綠卡律師分開描述, 雖然他們是同一家事務所, 但似乎溝通不太順暢. L1 律師為什麼要求 30 天內離境, 當事人也不清楚, 會再詢問律師. 綠卡律師首次遞出 I-485 是去年 10 月初, 公司本就有計畫幫辦綠卡, 並非自己申請 EB2-NIW, 要求 30 天離境是這兩天收到 L1A reject 之後, L1 律師說的. 第二次遞出 I-485 時, 應該是沒有 OOS, 2/6 USCIS 收到 I-485, L1A reject 是 2/23 發生. 謝謝! ※ 編輯: ullman (76.132.172.48 美國), 03/01/2023 04:11:58
文章代碼(AID): #1Z_MSW3g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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