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申請『養父母』移民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David)時間2年前 (2021/06/10 01:27), 編輯推噓0(0016)
留言16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個關於申請依親移民的事,有一個親戚, 她被她阿姨收養(她親生母親的妹妹)有完成台灣法律的程序, 而她及親生媽媽都是美國公民,她本人成年已工作有報稅。 1. 若她想幫收養她的養母(阿姨)申請親屬移民,是可以的嗎? 好像一般都是養父母幫養子女申請,或者是子女替血緣上的父母申請, 2. 所以想詢問這樣是跟一般申請父母程序一樣? 3. 這也有像養子女的 2 年規範嗎? 目前親生母親已幫阿姨申請,應該是 F4 吧,有人說是 IR5 無排期親屬移民, 4. 不知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如果可以,那是否要先撤回原先的 F4 親屬移民申請, 5. 改由她再申請,那這樣的話,整個申請到取得綠卡的時程大約是多久?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102.229.7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23259676.A.A85.html

06/10 01:43, 2年前 , 1F
我記得是以登記上的父母才是親屬?
06/10 01:43, 1F

06/10 01:44, 2年前 , 2F
所以應該是沒問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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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03, 2年前 , 3F
I-130說明書的第2頁和第8頁有詳細說明這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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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06, 2年前 , 4F
1可以,你的"好像"不正確;申請養子女和養父母的原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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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07, 2年前 , 5F
2是 3有,要16歲前領養,而且有兩年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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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08, 2年前 , 6F
4養母和生母/繼母都是相同的類別,確實是IR5直系親屬免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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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09, 2年前 , 7F
不需要撤回姊妹的F4,這是完全獨立的兩件事,可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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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10, 2年前 , 8F
5就和正常的IR1/IR2速度相同;順利的話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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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14, 2年前 , 9F
當然還有domicile要注意;想幫養母辦移民,自己應該住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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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3:14, 2年前 , 10F
這是所有親屬移民都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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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04, 2年前 , 11F
瞭解,謝謝T大及C大,主要她是「成年後」才被收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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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04, 2年前 , 12F
收養未滿兩年,因為養母沒有小孩,會再去仔細瞭解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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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04, 2年前 , 13F
的說明,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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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5:45, 2年前 , 14F
這樣肯定不行,不符合移民法裡的養子的定義;16歲以前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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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6:47, 2年前 , 15F
瞭解,謝謝C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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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4:38, 2年前 , 16F
喔喔 我以為是從小就收養了 那就cchris說的那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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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mFeSg5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