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H1B可與F1配偶合併報稅嗎?
※ 引述《blockhead (~~)》之銘言:
: 最近報稅季,開始研究這些問題,
: 查了一些資料但沒有找到比較確定的答案,所以想來請教各位
: 我是H1B,太太打算今年來念書,還不確定要用F1還是H4進來
: 想請問
: 1.如果他用F1入境的話,我明年此時可以跟他一起合併報稅(並且同時幫他申請ITIN)嗎?
: 還是說他一定要以H4入境才可以作為配偶身分合併報稅?
: 2.IRS寫說RA可以把NRA配偶視為RA來合併報稅
: 是不是表示配偶就不用通過183天測試了呢?
: 如果不需要通過183天測試,這樣有規定報稅年度一定要入境美國還是怎樣嗎?
: 3.配偶一定要人在美國境內才可以合併報稅嗎?
: 或者人在國外的配偶也可以申請ITIN並且合併報稅呢
: 感謝各位幫忙!
想借文請問,之前有看到推文表示境外配偶(入境時間沒超過30天)合併報稅時,須申報
海外收入,請問:
1.境外配偶也可以用form 2555嗎?
2.境外配偶是否也須申報FBAR?
3.報2018稅時是請h&r block的專員申報,她有使用境外配偶的標準扣除額,但沒有申報
其海外收入(不知道是不是沒溝通好)這樣應該要amend對嗎?
先感謝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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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3:54,
4年前
, 1F
03/23 03:5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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