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H1B可與F1配偶合併報稅嗎?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kkkkkkkk)時間4年前 (2020/03/23 00:35),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lockhead (~~)》之銘言: : 最近報稅季,開始研究這些問題, : 查了一些資料但沒有找到比較確定的答案,所以想來請教各位 : 我是H1B,太太打算今年來念書,還不確定要用F1還是H4進來 : 想請問 : 1.如果他用F1入境的話,我明年此時可以跟他一起合併報稅(並且同時幫他申請ITIN)嗎? : 還是說他一定要以H4入境才可以作為配偶身分合併報稅? : 2.IRS寫說RA可以把NRA配偶視為RA來合併報稅 : 是不是表示配偶就不用通過183天測試了呢? : 如果不需要通過183天測試,這樣有規定報稅年度一定要入境美國還是怎樣嗎? : 3.配偶一定要人在美國境內才可以合併報稅嗎? : 或者人在國外的配偶也可以申請ITIN並且合併報稅呢 : 感謝各位幫忙! 想借文請問,之前有看到推文表示境外配偶(入境時間沒超過30天)合併報稅時,須申報 海外收入,請問: 1.境外配偶也可以用form 2555嗎? 2.境外配偶是否也須申報FBAR? 3.報2018稅時是請h&r block的專員申報,她有使用境外配偶的標準扣除額,但沒有申報 其海外收入(不知道是不是沒溝通好)這樣應該要amend對嗎? 先感謝回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2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84894922.A.751.html

03/23 03:54, 4年前 , 1F
1可以 2是 3對
03/23 03:54, 1F
文章代碼(AID): #1UTvFATH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UTvFATH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