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雙重國籍結婚日期不一樣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TOLO)時間5年前 (2018/09/16 10:36),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自己來回覆一下問了戶政機關的回答,供以後有相同狀況的人參考, 畢竟這幾天為了這個頭髮也白了不少.... 處理程序比想象的簡單,首先去美國台北經文處一趟公證結婚證書是必要的, (可以郵寄辦理但結婚證書只有一張,實在擔不起寄丟的風險) 之後就容易了,去戶政事務所基本上可以一次辦好,取消第一次登記,罰款3000元 然後重登記,不禁感謝台灣的戶政機構真的是挺便民的。 ※ 引述《TOLO (TOLO)》之銘言: : 辦婚姻綠卡, : 在準備出生證明的時候發現的,不知是否會造成很麻煩的問題, : 老公是雙重國籍,當時是和他先在美國結婚拿了結婚證書, : 為了要兩個身份都結婚,所以之後在台灣也跟他臺灣身份登記了結婚, : 當然兩個時間是不一樣的,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 如果要我們台灣離婚再登記和他美國身份在台灣補登記也很不合理, : 這樣他的台灣身份不就是單身? : 我們小孩的台灣戶口也會受到影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56.155.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7065410.A.F95.html

09/16 19:42, 5年前 , 1F
謝謝分享 ... 3000就可以解決還算簡單
09/16 19:42, 1F

09/17 16:10, 5年前 , 2F
你有誤會;結婚證書是去縣政府申請certified copy,無限多張
09/17 16:10, 2F

09/17 16:11, 5年前 , 3F
你手上那"唯一"的一張反而是沒有效力、不能使用的
09/17 16:11, 3F

09/17 16:11, 5年前 , 4F
只有紀念價值而已,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能拿來做任何事
09/17 16:11, 4F

09/17 16:12, 5年前 , 5F
所以你可以放心的郵寄辦理
09/17 16:12, 5F

09/17 16:14, 5年前 , 6F
戶政事務所官網真的有列出罰款金額,自行申請的確是3000元
09/17 16:14, 6F

09/17 16:14, 5年前 , 7F
不實申請或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之處罰(戶籍法第七十六條)
09/17 16:14, 7F

09/17 16:16, 5年前 , 8F
自動申請更正3000元 戶政人員發現6000元 被人檢舉9000元
09/17 16:16, 8F
文章代碼(AID): #1RdS72-L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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