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婚姻綠卡申辦細節疑問(I-131, 130, 864)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Flag)時間8年前 (2017/10/11 03:59),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3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版上前輩大家好 我是美國公民,欲幫ESTA入境的老公申請婚姻綠卡 我們已將各表格填寫差不多,但遇到一些細節問題想要請教前輩們 根據我的理解,調整身分的配偶可以申請AP 多數人建議I-485與AP 一併申請 在I-131 Part 3的前兩題問到預計什麼時候要出境&多久時 前輩的說法是隨便掰一個日期和長度 而我在某些心得文的申請時程表發現 不少人拿到AP跟綠卡的時間不差兩個禮拜 (#7124 currylalala) 甚至綠卡到手I-131還在processing 我們本來的打算是在拿到綠卡前都不會出境 想請問的是 1)以這個狀況,是否還有必要遞交I-131? 2)既然建議大家拿到綠卡前不出境,為什麼仍建議同時遞交131呢? 3)會不會因為我們掰了一個預計出境日期,在此AP期間I-485的流程就被順延? 4)或是否應該先送I-485,等真的有需要再送I-131? (我的理解是只要還在pending 485, 一樣免費) 5) I-130相關,我們目前居住在紐約,表格內所有地址也都在紐約 但聽說紐約的Processing超級慢 在I-130 Part 4中填寫預計申請身分調整的USCIS Office可以填寫其他地方,例如NJ嗎? 6) I-864相關,我們都是都剛畢業無收入,資產證明打算用Joint account中的存款證明 曾有心得文中提及曾因為Bank Statement只有六個月的資料而需補件 如果戶頭是最近才開好,證明效力是否足夠? 以上問題,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65.59.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7665581.A.0DA.html

10/11 04:12, 8年前 , 1F
1建議辦 2有ap就能出境 3不會 4不宜 5不行
10/11 04:12, 1F

10/11 05:05, 8年前 , 2F
謝謝萬能的C大!
10/11 05:05, 2F

10/16 12:22, 8年前 , 3F
我住紐約,三個月拿到AP,11個月拿到綠卡
10/16 12:22, 3F

10/16 12:22, 8年前 , 4F
最近才剛過的,給你參考
10/16 12:22, 4F

10/16 12:24, 8年前 , 5F
資產證明如果沒有太多,可能需要找擔保人
10/16 12:24, 5F

10/19 06:57, 8年前 , 6F
好的,謝謝您的回答!
10/19 06:57, 6F

10/19 06:59, 8年前 , 7F
想請問akane大大您所謂的資產證明沒有太多,是指金額
10/19 06:59, 7F

10/19 06:59, 8年前 , 8F
不多還是存款日期不夠長呢?
10/19 06:59, 8F
文章代碼(AID): #1PtIQj3Q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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