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F1結婚和30/60/90規定
聯邦法院有判例指出
公民配偶不受30/60/90限制
如果不小心被認定是visa fraud
打贏官司的機率很高
另外
小弟在網上查到
https://goo.gl/GtayL2
國務院的handbook
30/60/90rule是不是已經改成30/60 rule?
※ 引述《transferking (transferking)》之銘言:
: 板友們大家好
: 目前我是F1簽證
: 我們學校比較早放暑假
: 所以我打算四月底到五月中回台灣看爸媽
: 原本男朋友(公民)和我打算是我一回來後準備一下 在六月中結婚
: 但因為我是F1簽證 所以我上網查了一下 有所謂的30/60 rule
: 所以我想說那就回來後再隔兩個月結婚 然後遞出婚姻綠卡申請
: 但google後也有人說要回來後九十天再結婚比較保險(30/60/90 rule)
: 只是如果是九十天 我學校也開學了
: 我目前是博班又兼TA和RA 如果之後學校和結婚的事情一起弄 真的擔心分身乏術
: 要如何才能夠回台灣一趟 然後又能遵守簽證規則呢? 可以請大家給些建議嗎?
: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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