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485 與離職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Mr. P)時間7年前 (2016/11/05 04:4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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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一下, 首先謝謝 c大 的回答, 我兩個律師的說法跟c大的說法, 大致上是一樣的. 我在約兩週前拿到綠卡, 離 I-485 上的 received date 還不滿 180 天. 由於公司有權 revoke I-140, 不太確定這對綠卡的影響 為了安全起見, 我詢問了我個人律師(自己請的) 和下一個公司的律師 兩方都是說拿到綠卡後, 公司無法再 revoke I-140 (或是說 revoke 了也不影響) 唯一的考量是, 之後若有要轉公民的話, 可能會被詢問為什麼這麼快離開幫你辦綠卡的公司. 可是我律師是說: "you can always state you were offered a better job and took a new position in the same field you have worked in" 所以或許多少有點風險, 但應該還是ok的. 整理一下, 若 I-485 發出後 1. 超過 I-485 上的 received date 180 天, 還沒拿到綠卡 (AC21) 2. 不論 I-485 file 了多久, 只要綠卡下來 就可以合法的換工作了. 感謝這段時間大家的分享和建議, 過幾天再來分享綠卡的時程! ※ 引述《chucheng (時間太少事情太多)》之銘言: : 我前些年,也在思考這個問題,當時上Google大神搜了不少文 : 把記得的部份分享如下(但不一定正確,是我自己的解讀,而且我也不是律師) : ※ 引述《MisterP (Mr. P)》之銘言: : : 大家好, 爬文有看到相關的討論, 但還是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 : : 我的狀況是 2016/4/22 加急了 I-140, 然後應該是這週會file I-485 : : 因為陸續也有其他的工作機會出現, 所以想請問: : : 1. 根據 AC21, 若 I-485 pending 超過 180 天就可以換工作. : : 請問這可以解釋為 file I-485 過後 180 天就可以離職嗎? : 轉換必須是同性質的工作,程式設計師轉成雞排店工讀生不行 : : 即使綠卡在 180 天之內就下來了. : 基於AC-21的精神,綠卡不能妨礙追尋更好的Career(同性質) : 否則等於間接影響了美國人的權益,因為公司可以用(相對)低薪綁人了 : 反正你也走不了=>間接的影響了美國人的就業,因此精神上來說 : 我沒看到任何法條去講綠卡下來後”多久”才可以跳槽的規定 : : 2. 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有權 revoke 幫你申請的綠卡? : : (I-485 file 180天內?, 其實好像是撤回 I-140 而非綠卡) : : 若不幸綠卡真的因為離職而被原公司撤回了, 可以用 H1-B 繼續工作 : : 並再次申請綠卡嗎 (H1-B 2017年中到期. First round) : : 也就是綠卡身份和H1-B身份能不能同時存在. : 這點我沒問Google 大神,但除非你不幸被Audit : 台灣人140/485 Concurrent到拿到的時間,其實只剩幾個月 : 為了身份忍一下(或錯過幾個機會),可以一勞永逸,不值得在最後關頭冒險 : 至少也忍到AC-21生效,或者更好,綠卡不到180天就下來了 : 這部份沒辦法回答到你的問題 : : 3. 一般律師建議拿到綠卡後不要馬上離職, 是怕轉公民的時候被詢問嗎? : : 先謝謝大家解答! : 會有移民詐欺的可能性,因為幫你申請綠卡 : 是基於一個工作的存在,沒有美國人符合 : 假使你在file 485前有面試或是顯露你的意圖要離職的活動 : 這就違背(職業移民)綠卡的申請條件(你根本沒意圖要從事該工作) : 如果你在485送出後的180天就跳槽,的確很可能之後”遇到”更好的機會而走 : 甚至有的律師會建議綠卡下來後180天再走,動機很簡單 : 你的其它機會是你申請綠卡之後才下來,你在485送出時的動機是合法的 : 但我的質疑點是,你不需要自證其罪 : 但律師說的也有道理,你幹麻自找麻煩 : 你明知道超速5 mph通常不會被抓,但還是很多人照限速開囉 : 回到你的原文,你這篇文章其實已經顯示你有離職的意圖(的嫌疑) : 你在485送出時,必須要真心誠意的想接受你申請的工作 : 而你其實已經在想”離職”了,這就(可能算)是違背該綠卡申請的條件 : 但會被抓嗎?天曉得… : 但如果你那天你想選議員的,或是變成名人一類的 : 不實意圖,會不會被挖出來說你一開始綠卡就是詐欺?(可能性低?) : 總而言之,律師的建議都是,別沒事找自己麻煩 : 我的建議是,至少485送出後的180天內不要從事任何的求職(離職)活動 : (不管綠卡拿到沒有) : 我的論點是,基於AC21的精神,就算提前拿到綠卡,也不應該把180天變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1.170.193.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78292221.A.F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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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國及印度EB2,EB3需要排期在同公司待多年早已升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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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更高職位,很多拿到綠卡後第二天即走人,如果歸化公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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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N400只管前五年至今,所以晚一年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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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升到更高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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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7FBzzK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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