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J1延長及兩年豁免相關問題
※ 引述《belle0625070 (云云)》之銘言:
: 大家好,爬文以後還是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想跟前輩們請教。
: 因為我是領學校獎學金出國訪學,所以被綁定了(212e),原訂一年返國但是現在與國外指
: 導老師討論希望能再多留一年。受限於獎學金需要先回國結案,所以必須返國再出來一年。
: 未來考慮直接留下來繼續讀書或是工作。
: Q1: 我能申請延長J1一年之後馬上再申請waiver嗎?
可以,反之若是waiver先申請,不管USCIS答不答應,你手上的DS-2019都無法再延長
但我不明白你申請waiver用意是什麼
如果你打算再待一年,兩年到了就回台灣,那直接申請延長就好,不需要waiver吧?
即使你回台灣結案,美國也只會認為你回台灣放假
到時候你拿著新的DS-2019,去AIT申請新的J1,就可以再回來美國待一年了啊
除非國外老師要用H1B聘你,不過我想不太可能
: Q2: 申請waiver需要派遣單位的no objection letter,以我的情況是跟學校申請還是跟教育部
: 申請?我只知道此經費來自教育部,但招募簽約是以學校為甲方,那我該跟誰申請呢?
: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看完,爬文看到大家都是各種困難重重,感覺很可怕啊!
no objection letter是台灣駐美代表處向美國國務院提出
需要的文件裡面有包含「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這樣他們就會知道你有沒有返國義務
若有需要他們會向教育部查詢,如果沒有義務,他們就會出no objection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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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原則上你只要現在的DS-2019到期後回台灣,你就開始坐兩年,無法再回美國待一年
所以你首要任務是,絕不能讓自己手上的DS-2019過期,想辦法跟國外老師要錢延長吧
至於申請waiver,我覺得對你的case沒有幫助
如果是未來還想去美國工作,那不如兩年回台以後再申請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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