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同種公民宣示 決定入籍改名可行性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Hana)時間10年前 (2016/02/29 05: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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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forgre (:D)》之銘言: : 我也是想入籍時想改名 (中文羅馬拼音捨去 換慣用的英文名 姓氏不換) : 綠卡/社安卡/銀行卡/加州駕照都是羅馬拼音 : 有些問題想請教: : 宣誓地點不能選擇在有Judicial ceremony 的地方嗎? 若不行: 目前"聽說" 是可以...需要打電話去USCIS要求case transfer 但不建議,因為容易拖長審理時間 我自己沒做過、也沒得查證,所以我是抱持懷疑態度 問題是印象中case分發的field office都是依你的永久住址分配的 : 面試官要看的改名"正式文件"只能是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法院改名的證明嗎? 台灣 : 護照或加州駕照可以嗎? 官網上就這麼寫 @@" : 我台灣護照有英文名的別名,目前想法是更把英文名換成first name (換台灣護照),再 : 去改加州駕照。其餘先不改(還是改社安卡比較有用?)。假若可行 面試官承認並放行嗎? 我之前住過兩個州,一個在中西部、一個在東岸 我的護照在10年前早就加註aka (別名) 但包含我現在在加州(第三個) 我向DMV主張使用我的AKA,三次都被否決,因為他們不認為這是official/legal name 當然你也可以試,也許他們會放行也說不定 (我說dmv) 面試官的話...這個被拒絕的風險絕對比在dmv大很多,就看你冒不冒這種風險 USCIS一板一眼幾乎不太可能給你打隱藏版的 雖然我這樣講會有點直白... 我的建議是...對上美國政府機關,絕對不要「假若可行」 這招在台灣大陸或東南亞地區可能還玩得起來 但這是個法理情的國度,不是情理法 他們依的是白紙黑字寫好好的法理規則 在規則下玩大家都可以和平相處 試想,如果可以使用的文件,他們怎麼會不列呢? 藏起來增加他們員工的案件處理負擔、對申請的大家也並無益處 你去改台灣護照和美國駕照卻沒改社安卡和綠卡 那很大的可能性你的case不會被接收 至少在biometric run你的background時就可能會有問題 面試時需要駕照、護照和綠卡 名字全逗不起來時請問你打算怎麼面對面試官的詢問?你要花多少時間解釋前因後果? 你要怎麼證明護照上的A其實就是綠卡上的B?SSN卡上還沒照片 那有照片的部份,你怎麼保證面試官不會懷疑偽造文件的可能性? 當然上述這些都是最極端的狀態 只是,你想冒這樣的風險嗎? : 畢竟感覺最重要的綠卡不是新名字阿! : 假如此法不通,就得跑法院了,請問一定得去地方專屬的法院嗎? : 謝謝! 去所屬地區的county superior court superior court的官網也有教你怎麼改名的流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70.89.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56694545.A.E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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