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姻綠卡不知道走哪一個流程比較好
看板Immigration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8年前 (2016/02/01 14:1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FireWolfGO ()》之銘言:
: 我查到的免簽ESTA是說不可以有移民意圖
: 可是你說說明書上允許這麼做? 不太懂~_~
申請免簽入境的時候,不能有移民意圖
但是成功入境之後,可以臨時起意決定調整身份為綠卡。可參考I-485說明書
: 那免簽入境的時候 海關問我來美國要幹嘛? 哪時候走?
: 我怎麼跟他說比較好?
這要你自己決定。當然不能說謊,也要回答一個符合免簽的目的的行程
: "台灣的工作剛結束 來找朋友來玩兩三個月" ->這樣嗎?
聽起來和台灣的連結減弱
: 還是直接跟他說"台灣的工作剛結束 來找女朋友來玩兩三個月"?
和上面差不多
問什麼就答什麼。沒問你工作,就不要亂答工作狀況
最佳的做法,是設計一個合理的旅行行程,例如一個月。而且是貨真價實
官員查行李、查電腦、查手機,都不會查到其他訊息。甚至你做夢都夢到你是來一個月
這樣的計畫就夠真實,等入境成功之後,才臨時起意改變計畫
2~3個月的行程未必不行,一切就要合理。你如果有深度/長程旅遊的計畫,三個月正常
: 那我是不是需要直接買來回機票證明我是有想要回去,證明不是想久待的呢?
免簽若沒有來回機票,根本拿不到登機證、上不了飛機
: 如果到時候身分調整失敗的話,移民局告我當初入境美國就是想辦綠卡就糟糕了....
移民局不需要告你,只要把你遞解出境即可。一般拒絕後會給你期限讓你離境。
: 另外細部的步驟是
: 1.免簽入境
: 2.開始累積相處資訊,出去玩,拍照之類的
: 3.兩個月左右結婚,然後提出身分調整申請
: 4.結婚之後開始找房子,盡量開可以聯合的帳戶,收集結婚的真實性
沒結婚就可以找房子、開共同帳戶。可以累積交往的真實性
: 5.面試,把來美國之前的LINE通訊紀錄跟2、4的資料給面試官看,證明我們來之前就
: 認識,來美國找她玩發現很適合對方,決定結婚
: 請問這樣對嗎?
大致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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