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簽證] 美國簽證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0年前 (2014/04/14 09:55)推噓6(6推 0噓 5→)留言11則, 6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mirasaur (Mirasaur)》之銘言:
: 我的情形蠻複雜的,希望有人能給我些意見。
: 我是一個在去年1月中拿到碩士學位的台灣學生,
: 在那之後開始用OPT尋找工作。
: 我現在在一個紐約的機構工作,但我的OPT已經在3/26/2014年過期,
: 由於如果OPT在4/1前失效,我從4/1到H1B生效前(10/1)是不能工作的,
4/1時你在grace period之內
: 所以我目前的身分是一個Part-time Volunteer,但不支薪。
你現在是cap gap extension,可合法居留到H1生效日(10/1),但不能工作
你正在進行非法工作
: 我的公司已經在4/1遞出我H1B的申請,我的申請書也在4/2抵達,
: 但我沒有使用premium,所以我想到得知結果還需要一段時間,
: 而且我的學校跟我說等待的這段時間是不能離境美國的。
不完全正確,如下述
: 原本就是這樣平靜的等待結果,
: 但前天得知家父身體健康出現一個極大的問題,所以我非常想回台灣一趟,
: 我很害怕我如果等到10/1再回去已經太遲了。
: 學校的國際學生輔導員跟我說如果我離境我的H1B申請等同失效,
這個說法是不完全正確的
現在離境只是「境內轉換」失效,但是I-129申請依然有效
你一樣可以在10/1之前10天持H1簽證回美國 (不能更早入境)
但顯然你和公司之間的問題是,你這段時間「私下工作」(不合法)
如果你不這麼做,公司可能會把你免職? 不讓你在10/1才開始工作? 這是你主要的問題
: 所以我現在很想知道我能做什麼樣的事,讓我能回台灣,但是可以順利回來。
如果你能接受9/20才回美國的話,你什麼事都不必做。
就去AIT辦H簽證,非常單純
: 我男朋友是美國公民,我們也已經在一起三年,彼此是認定的結婚對象,
: 原本是計畫再過個一兩年再結婚,
: 但現在他一直跟我說如果他可以幫上忙,他現在就可以娶我。
: 我想知道的是,我如果現在結婚開始申請婚姻綠卡,
: 我要多久才能離境?
有爬文就知道,你要送出I-485 + I-131(旅行證),後者大約3個月會通過
也就是說,3個月之後才能出境,否則轉換綠卡的申請作廢,一樣回不了美國
只能等到9/20再持H簽證入境
: 另外,我有蒐尋了一下,大部分的人都說不可以拿B1簽證進來結婚,
法律沒有這麼規定,你搞錯了
和你無關的細節這裡就不多談
: 所以我有辦法先結婚開始申請,然後離境再拿觀光簽進來嗎?
你當然有結婚的權利。你也有用免簽、觀光簽企圖進入美國的權利(和結婚無關)
至於能不能順利入境,就看入境官臨場的判斷,
判斷你是不是真正的觀光客,有無強力連結
: 我男友也會來台灣看我爸爸,但他只能待一週至兩週,
: 有人說我可以在台灣先結婚,拿未婚妻簽證返美,
: 但我這樣要多久才能回來美國呢?
K-1簽證要在美國送件,審理速度至少5個月,再轉到AIT面談。總共至少6~8個月
: 我現在真的心情很痛苦,希望有人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 我人在紐約市曼哈頓,如果有人有認識好的律師想推薦給我也很歡迎。
: 謝謝大家的幫忙。
你的問題其實非常單純。如果想在9/20之後入境美國,就去辦H簽證。
如果你想在9/20前免簽入境美國,那這和結婚一點關係都沒有。結婚根本有害無益。
不論你有沒有要結婚,你都不像是個真正的觀光客 (和台灣無強力連結、在台無工作)
所以免簽要入境,需要看臨場的狀況及說詞。運氣好的話有可能成功。
會給90天的入境效期,這段期間當然是絕對不能工作。到期前要回台灣辦H簽證
如果入境官懷疑你是假觀光真工作 (你真的也是),那麼就會把你遣返
如果入境官懷疑你是假藉觀光的名義,其實要利用結婚的方式長住,也會把你遣返
所以你本來只有一種被遣返的理由。如果你企圖結婚,就再多一種,自找麻煩。
所以你得想辦法讓自己像個真正的觀光、商務客。(很難)
另外,有人提到可以現在送出I-901來加急這個H-1,
但USCIS有說,由於要抽籤的關係,加急從4/28起算
也就是說,就算有加急,有可能要到5/13才會通過。
但這其實沒有什麼幫助,因為cap-gap期間,不能用F簽證回美國,官網資訊如下:
Travel during Cap-Gap Extension Period
A student granted a cap-gap extension who elects to travel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cap-gap extension period, will not be able to return in F-1
status. The student will need to apply for an H-1B visa at a consular post
abroad prior to returning. As the H-1B petition is for an October 1 start
date, the student should be prepared to adjust his or her travel plans,
accordingly.
結論: 9/20前若離開美國,就得撐到9/20才能持H1回美國
至於結婚有沒有好處呢? 有,但這和免簽、觀光簽完全無關
如果明天就結婚,備妥資料送出I-485+I-131 (大約要1~2週安排體檢、戶籍謄本)
那麼你四月底送件,七月底前會拿到旅行證(及讓你合法工作的EAD)
那麼你七月底就可以離開美國
離開之後,可以持旅行證(和觀光/免簽無關)隨時回到美國
(不得已而提早離境的話,一樣只能在9/20之後持H1入境)
另外,由於H1今年有收到172500件,所以你抽到的機率並不算特別高
而結婚、辦綠卡的好處是,你從七月開始,就可以合法工作,也不用擔心H1抽不到的問題
至於你現在在grace period期間非法工作的狀況,是個隱憂。
你的公司敢讓你這樣非法工作,而且不這麼做還不雇你,是個略黑的雇主,令人擔心
另外, 結婚移民很單純,版上很多人都沒找律師,你的情形也不例外,沒必要找
真的要找律師的話,要找個細心的,不要找到頹廢的。不然比自己辦慘得多。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123.5.1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397440519.A.EBC.html
推
04/14 10:21, , 1F
04/14 10:21, 1F
→
04/14 10:22, , 2F
04/14 10:22, 2F
→
04/14 10:23, , 3F
04/14 10:23, 3F
※ 編輯: cchris (99.123.5.147), 04/14/2014 10:41:33
推
04/14 12:14, , 4F
04/14 12:14, 4F
→
04/14 12:15, , 5F
04/14 12:15, 5F
→
04/14 12:16, , 6F
04/14 12:16, 6F
→
04/14 13:54, , 7F
04/14 13:54, 7F
推
04/14 22:33, , 8F
04/14 22:33, 8F
推
04/15 03:24, , 9F
04/15 03:24, 9F
推
04/16 06:21, , 10F
04/16 06:21, 10F
推
04/21 07:09, , 11F
04/21 07:09,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