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懷孕該如何選擇辦理何種移民簽證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Savannah)時間12年前 (2014/01/10 02:5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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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 各位版大好,這兩天我在網路上看了很多資料,但我目前的狀況有點複雜 : 想尋求大家的一些建議。 : 我剛從美國回來,男朋友是美國公民,我們預計本週要送出K1未婚妻簽證 : 但前天我發現已經懷孕三週,預產期是九月中,若按照K1辦理的速度(平均是5-8個月) : 非常有可能在我還沒拿到K1簽證時就要生了,或是肚子太大有可能無法上飛機 : 婦產科醫生建議以我的預產期來看,最好七月中以前要上飛機會比較保險 是這樣沒錯,一般航空公司的規定是以 36 週為分水嶺,各間略有不同 : 若按照原本的計劃等拿到K1簽證到美國登記結婚,接著我就會有我先生的醫療保險 : 我先生住在東岸,根據我在網路上看的資料,在東岸生小孩會比西岸高很多 : 更別提若沒有保險了 : 現在我能想到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 (1)將K1簽證送出,如果幸運半年以內就拿到簽證,就可以合法的入境然後結婚生下小孩 : 但如果辦理時間太久,來不及在七月中之前上飛機,在等待的同時,就先拿觀光簽 : 到美國生小孩,然後再回台灣坐月子,順便等K1簽證。 : ----->風險:若海關看到我大肚子不見得讓我入境(或是會把我帶到小房間),生完回台 : 灣再拿K1入境美國,不曉得會不會被刁難或是之後要申請綠卡很麻煩。 美國是人道主義的法制國家,沒有正當理由不會拒絕你入境的。 : (2)先不要送K1的申請,等到年中時拿觀光簽入境美國,網路上有人說需等待60天,也有 : 人說不需要等待,可以直接去辦結婚。但目前ESTA停留美國最長是90天(實際可以停留 : 的天數也要看海關決定),如果我先拿觀光簽進去,在我轉成結婚簽的這段期間都不能 : 超過海關給我的停留天數嗎? 我就是想用這段時間生小孩的,不曉得這樣子的時間點 : 該怎麼抓。 : ----->風險:若海關給我的停留時間只有一個/一個半月,根本不夠我轉結婚簽跟生小 : 孩的話,那我是不是就變非法居留? 轉成結婚簽後不知要多久才能有先生的醫療保險 ESTA不是觀光簽證,而是電子旅行許可。結婚的話,是可以一下飛機就結,網路 上講的60天是指遞出I-130/I-485 申請綠卡最好等到入境後兩個月再來做,否則 USCIS會懷疑有移民詐欺的可能。 只要你們結婚,美國人的配偶子女是無敵的,就算你逾期居留之後也還能夠靠 I-601A漂白回來。更何況遞出I-485 後是可以合法等待結果出爐的,只是等待期 間一旦離開美國就視同放棄申請。 :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可以申請K1未婚妻簽證,等待平均5-8個月後再到美國辦結婚。 : 這樣絕對是最沒問題又合法的流程,可是現在居然有了寶寶... 用ESTA進去然後變更身份也是合法的。 : 這種案子在網路上幾乎找不到可以參考的方法 : 有朋友建議我乾脆就在台灣生下孩子再過去美國,但也必須考慮很多層面的問題 : 例如: 公婆在事隔一年後,就看見"號稱"是自己孫子的本人,在懷孕的過程完全沒參與 : 老人家的心裡會不會有懷疑或不是滋味呢? : 再來,這十個月中很有可能爸爸都無法參與(因為工作的關係不一定能這麼隨意的請假) : 我在台灣等於是還沒結婚的狀態,我要一個人面對其他人異樣的眼光(或多或少都有一些) : 也得一個人去產檢去迎接每一個懷孕美好的過程 : 最後,若生下孩子再辦K1簽證,是不是就得再多加一個K2簽證?等於說不能我在懷孕的期 : 間,美國的爸同時送出K1簽證,因為等我生完再過去美國時有兩個人,不就等於簽證無效 : 要重頭再來? 倒是不一定,美國人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也是可以符合某些條件後取得美國籍的 http://travel.state.gov/law/family_issues/birth/birth_593.html 取得CRBA後可以去 AIT申請美國護照然後回美。 : 目前我有打給AIT想問一下我的狀況(但今天打去時他們已下班,要明天才能撥) : 也要我男朋友在美國找律師諮詢我們的狀況 : 婦產科醫生那時有問我,這孩子是不是預期中的 : 我跟我男朋友都想要這個孩子,但時間點很不對,根本不知該用什麼簽證入境 : 醫生也告訴我,現在三週是胚胎,如果妳不想要的話,可能必須在一週做決定 : 再一週很可能就有心跳了... : 這感覺非常非常非常的差,好像我必須要跟時間賽跑 : 現在的狀況真的很複雜,不曉得能不能得到一些相關的資訊或建議呢? : 非常謝謝耐心讀完這篇文章的你們T^T -- 「就讓歷史記上一筆-當美國人民在哭求經濟援助的時候,吉米.卡特先生卻躲 在字典裡面。好吧,如果他無論如何都要定義(什麼叫做蕭條)的話,我就給 他一個:所謂的經濟衰退,是指當你的鄰居失業的時候;所謂的經濟蕭條,是 指連你也失業的時候;而所謂的經濟復甦,則是指卡特失業的時候。」 -隆納.雷根 美國第40任總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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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之後能否馬上結婚? 不能的話兩個月沒保險不能產檢還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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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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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結婚又沒違反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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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和辦移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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