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結婚綠卡(配偶為公民)的EAD卡申請部分
※ 引述《nanger (加油)》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加州工作(OPT期間,持有EAD卡,08/19/2013-08/18/2014有效)
: 想請問假設近期內在申請結婚綠卡時(配偶為公民)還必須再申請一次EAD卡嗎?
: 不好意思,雖然爬文過,但是這個地方還未釐清,煩請版友解答
: 謝謝!
: 假設不需再重新申請EAD卡, 那在申請期間離開美國的話,
: 是否只需帶著AP, EAD卡, 公司的offer letter, opt i-20即可返美。
: 謝謝各位!
抱歉再借用此文請教C大或各位板大。
因為還作了疫苗和從台灣寄戶籍謄本過來等事宜,
以致耽擱到現在才有辦法開始申請綠卡,
我想問的問題是:
1) 爬文發現從寄出綠卡申請到拿到EAD/AP的時間是2-3個月,
但是我12月23號得回台灣, 1月3號回美,
到時可能要拿到EAD/AP會很趕。
大大們建議還是馬上申請或者等1月3號回美再開始申請?
或者可以申請,但是有其他更保險的方法確保之後再回美國沒有問題?
(目前小弟是在OPT期間有EAD卡有工作)
2) 假設今年不申請綠卡了,那我12月23回台灣,是不是就帶著我原來的EAD卡,
公司的offer letter,之前學校發的 OPT I20 即可順利返美?
謝謝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74.62.92
※ 編輯: nanger 來自: 50.174.62.92 (10/11 13:00)
→
10/11 13:50, , 1F
10/11 13:50, 1F
→
10/11 13:59, , 2F
10/11 13:59,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