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結婚綠卡(配偶為公民)的EAD卡申請部分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加油)時間10年前 (2013/10/11 12:5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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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nger (加油)》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加州工作(OPT期間,持有EAD卡,08/19/2013-08/18/2014有效) : 想請問假設近期內在申請結婚綠卡時(配偶為公民)還必須再申請一次EAD卡嗎? : 不好意思,雖然爬文過,但是這個地方還未釐清,煩請版友解答 : 謝謝! : 假設不需再重新申請EAD卡, 那在申請期間離開美國的話, : 是否只需帶著AP, EAD卡, 公司的offer letter, opt i-20即可返美。 : 謝謝各位! 抱歉再借用此文請教C大或各位板大。 因為還作了疫苗和從台灣寄戶籍謄本過來等事宜, 以致耽擱到現在才有辦法開始申請綠卡, 我想問的問題是: 1) 爬文發現從寄出綠卡申請到拿到EAD/AP的時間是2-3個月, 但是我12月23號得回台灣, 1月3號回美, 到時可能要拿到EAD/AP會很趕。 大大們建議還是馬上申請或者等1月3號回美再開始申請? 或者可以申請,但是有其他更保險的方法確保之後再回美國沒有問題? (目前小弟是在OPT期間有EAD卡有工作) 2) 假設今年不申請綠卡了,那我12月23回台灣,是不是就帶著我原來的EAD卡, 公司的offer letter,之前學校發的 OPT I20 即可順利返美? 謝謝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74.62.92 ※ 編輯: nanger 來自: 50.174.62.92 (10/11 13:00)

10/11 13:50, , 1F
1多半來不及,只能等1/3再寄出案件 2對
10/11 13:50, 1F

10/11 13:59, , 2F
謝謝C大:)
10/11 13:59, 2F
文章代碼(AID): #1ILuKV0c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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