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結婚綠卡(結婚地選擇?)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go!!)時間10年前 (2013/10/03 21:43), 編輯推噓5(5023)
留言2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好上兩篇有板友提出類似的問題,雖然我們也找了一些訊息, 同時也在板上搜尋不少文章,但仍是無法釐清最佳選擇, 遂只好斗膽發出文章向各位前輩提問,謝謝各位海涵。 先簡介一些背景: 1、女友台美雙重國籍,2011年取得公民身分,同年返台迄今。 2、我中華民國籍,頂多只有尚有效之B1/B2簽證。 3、女友從2011年底至今皆在台灣工作,但一直到去年都有報稅(美國收入)。 4、女友去年剛脫手手上之在美房產。 5、我倆有赴美長期定居之意圖。 6、女友兄嫂皆為公民,並定居美國多年,亦有置產。 然,因我倆原預計在年底完婚,在台登記、在台辦綠卡, 但經向未來岳父大人請示後,其持嚴重反對意見, 認為我倆先應赴美,待一段時日後,在美結婚、申請綠卡, 對於此情,我倆真無法拿定主意,我的理解是: 1、在台結婚,一來我倆可以繼續工作,文件好調取, 但申請方面,則必須努力證明確有長期居美意圖。 2、在美結婚,原則上應較無須證明長期居美意圖, 但我因沒有身分,勢必在美有將近半年時間無法獲得收入。 想請教各為前輩的是,以我們的背景,是在台灣還是在美國結婚, 對於申請綠卡一事,風險最小? 又或,應特別注意何些問題? 感激各位的提點,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05.101.152 ※ 編輯: wiiil 來自: 27.105.101.152 (10/0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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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考慮先結婚,等到要搬到美國居住時再來申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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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算現在來美國申請綠卡,只能先拿到條件式綠卡,然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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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將近兩年才能申請永久綠卡,所以這兩年你打算這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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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台灣還是住美國呢? 這部分要先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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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不能工作??? 我本來很天真的想,待取得條件綠卡後,赴美工作一年,然後第二年要修讀碩士學位。 另外,原則上我們是打算以最速的方式前往美國住居, 當然,所謂最速也包含可以工作之身分, 感謝m大的提點,有點當頭棒喝...... ※ 編輯: wiiil 來自: 27.105.101.152 (10/0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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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和一般綠卡效力上完全一樣,只是效期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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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而已。你還是可以用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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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風險小",那麼就按照標準程序申請:在台灣辦綠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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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女友/老婆"先「搬到」美國,你再辦公民未婚夫/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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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 (前者的話你們不用分開。我的一個親戚是用後者方式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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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之所以是"條件式(conditional)"是因為它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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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婚姻"這個"condition"上--在兩年內如果婚姻事實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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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比如離婚),那麼這"條件式綠卡"也就跟著失效(技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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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兩年期限到了的時候無法更換成永久綠卡-->之後就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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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過期的無效證件)。一旦拿到一般/永久綠卡,那麼這"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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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比如你們的情況)就和你的公民老婆無關(不會因為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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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婚姻失效/離婚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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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當然可以工作,條件是指要維持婚姻關係滿兩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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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換發成為無條件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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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申請綠卡 在美國辦最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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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美國找到工作機會了嗎?如果有經濟壓力,先以工作為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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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其實是要你思考樓上版友(alisu)的問題,如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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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要搬到美國住,在美國申請綠卡只是兩個人都要被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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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兩年.期間當然是可以工作,但是等於就是兩個人都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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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開始找工作.到底接下來這兩年要住台灣還是美國,要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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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記得好像結婚滿兩年後才申請綠卡可以直接申請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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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不確定,原PO要查一下)這樣還可以省了好幾百塊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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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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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3:11, , 28F
看一下這版上的文章裡的推文,代碼: #1D-HbI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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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JNIA20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