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志婚姻移民 男友是美國人
※ 引述《jeff19860713 (大頭p)》之銘言:
: 在美國的人權網站有看到 就算不同國籍 和同性的美國人結婚也可以申請移民
是的
: 我目前是拿F1簽證 我所在的州同性婚姻並不合法
: 網站上寫所在的州如果同性婚姻合法 那麼申請移民會很容易
: 所在的州同性婚姻不合法的話 可以到合法的州結婚再申請移民
: 可是不確定一定會通過申請 會比較不容易
請問您在哪裡看到「會比較不容易」?
Immigration Equality 的網站上
http://immigrationequality.org/issues/couples-and-families/faqs-for-binational-couples/
寫著
If you have a marriage that is valid in the state or country where you were
married – regardless of where you live – that marriage makes you eligible
to apply for a green card.
也就是說,只要在你們結婚的州或國是允許同性結婚的,就可以申請,
住哪裡沒差。
: 所以現在的計劃是 到加州登記結婚 對方是美國公民
: 然後再等2年後 我所在的州同性婚姻和法 就直接申請移民
: 所以在申請時至少 已經累積2年以上的婚姻期
: 請問這樣是不是比較容易通過
我認為應該直接到加州結婚然後馬上就可以申請了。
我不是律師,沒有任何法律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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