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替配偶申請綠卡的時間點及程序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2年前 (2013/05/23 00:04), 編輯推噓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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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shring (My Maktub)》之銘言: : 經爬文,已知綠卡幫配偶申請綠卡會帶來種種不便 : 目前情況是男方持綠卡,女方預計以F1簽證入美 : 以下兩種方式想知道何種為佳 : 1.女方持F1入美,約60~90天後辦理結婚,並遞交I-130表格 : (有的說法60天已足夠,但有的說最好90天以上,何者為真?) 沒有差別 I-130不影響居留身份,人在不在美國都沒差 : 此法最為穩當,但提出I-130的時間會因此而延後4~6個月 : 2.女方在台簽證面試完,確保取得F1後,於台灣辦理結婚,並提交I-130表格 : 此法可能有許多隱憂,但優點就是可以盡早提交I-130,進入排期 : 另外,提交I-130之後,當女方F1到期回台 : 之後是建議辦理B2簽證還是以ESTA入美為佳,甚至再次辦理F1? 都可以 I-130對非移民簽證的影響不大 很多案例都是正在排期的人成功的取得B/F這一類的簽證 : 是否會因為pending身分或是配偶在美國的情況而遭受刁難? 並不會單純因為這樣而被刁難 排期還沒排到的人,無法移民,所以持簽證入境後,通常會準時離開,符合發簽證的規定 如果面試官認為你「這次」並不是要來觀光、讀書,才會拒絕你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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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意圖主要試看有無遞出DS-230或是I-485,我個人是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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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出DS-230卻還是用F-1入境成功沒被拒絕,當然F-1是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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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230之前就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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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2:04, , 4F
主要是爬文看到某些案例,是憑觀光簽證入境,短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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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遞交I-130,卻被駁回,因被認為是預謀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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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有入境後過兩三個月再申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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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在台拿到F1後即辦理結婚並遞交申請,只要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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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憑F1入境時萬一被移民官問到,可能也會被認為是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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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C大的意思是這兩種方式都可以,都很安全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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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第二種方法可以提早幾個月就遞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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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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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風險的,你可以先登記結婚,然後送出I-130,申請F-1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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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時記得表明是I-130 pending,簽證官要是問哪個類別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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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F2A,現在排到兩年前。還不至於立刻要送I-485或DS-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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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發I-20的學校好壞可能會有影響,如果是好學校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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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校或是社區大學有可能會被懷疑是想要去那邊長期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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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樓:你看錯了,會被認為入境目的有詐欺的是送出I-48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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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民結婚者,同時送出I-130及485;所以你誤以為問題是I-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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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是一樓說的I-485或DS-230;和I-130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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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2:06, , 20F
了解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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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dEoQ_V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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