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替配偶申請綠卡的時間點及程序
看板Immigration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2年前 (2013/05/23 00:04)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 3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flashring (My Maktub)》之銘言:
: 經爬文,已知綠卡幫配偶申請綠卡會帶來種種不便
: 目前情況是男方持綠卡,女方預計以F1簽證入美
: 以下兩種方式想知道何種為佳
: 1.女方持F1入美,約60~90天後辦理結婚,並遞交I-130表格
: (有的說法60天已足夠,但有的說最好90天以上,何者為真?)
沒有差別
I-130不影響居留身份,人在不在美國都沒差
: 此法最為穩當,但提出I-130的時間會因此而延後4~6個月
: 2.女方在台簽證面試完,確保取得F1後,於台灣辦理結婚,並提交I-130表格
: 此法可能有許多隱憂,但優點就是可以盡早提交I-130,進入排期
: 另外,提交I-130之後,當女方F1到期回台
: 之後是建議辦理B2簽證還是以ESTA入美為佳,甚至再次辦理F1?
都可以
I-130對非移民簽證的影響不大
很多案例都是正在排期的人成功的取得B/F這一類的簽證
: 是否會因為pending身分或是配偶在美國的情況而遭受刁難?
並不會單純因為這樣而被刁難
排期還沒排到的人,無法移民,所以持簽證入境後,通常會準時離開,符合發簽證的規定
如果面試官認為你「這次」並不是要來觀光、讀書,才會拒絕你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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