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放棄綠卡與辦理F-1 Visa
※ 引述《i74961267 ( 蕙)》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在這個板上發問(也是第一次在PTT上發文>”<),如果有排版錯誤或是
: 語句不通順的地方,請大家多多包涵!
: 家人在我小時候幫我辦了綠卡,但是我只在頭一年有入境美國兩次,之後一直留在台灣升
: 學和就業,現在綠卡已經過期兩年,但是我去年開始有到美國留學的想法也有申請學校,
: 目前已經收到錄取通知和I-20了,打算最近要去放棄綠卡。但是母親大人一直有一些相關
: 的疑慮叫我上來問一下…
: 想問的問題是:
: 1. 綠卡一定要在辦F-1 Visa前放棄嗎?(我個人覺得在之前放棄比較保險)還是可以當
: 天順便放棄呢?
綠卡只是永久居民的一項證明,綠卡過期不代表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失效,但是你
因為沒有長住美國,下次以綠卡入境時,八成會被收回,然後改發 B簽證。在你
的綠卡被收回之前你在法律上還是永久居民。
F-1 不可以有移民意圖,因此你必須先放棄綠卡(放棄移民意圖),然後才能申
請 F-1簽證, B簽證的唸書時數是有限制的,會造成你居留的目的與文件的不符
。
: 2. 放棄綠卡後是不是要等4-6周後才能再預約辦理F-1 Visa呢?還是說會等更久?
: 先謝謝樂意解惑的大家!
AIT官方網站上寫 I-407的處理程序要 4 ~ 6週,所以基本上就是放棄後的 4 ~
6週後再去申請 F-1簽證。
如果是今年 8月開學的秋季班,應該是剛好趕得上。
: 謝謝你們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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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159.2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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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想住美國了,我又不想住美國了,打我啊笨蛋!」有這麼容易的話就不會
有所謂的「移民監」了。
基本上像原PO這個案子因為已經展現了「不想永久居留的意圖」,入境時十之八
九綠卡會被收走。然後移民官會給兩個選擇:1.當場填寫 I-407放棄,改發 B簽
證;2.不服移民官判定,準備上訴移民法庭,然後必須待在美國等待開庭。
移民法官會檢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繼續持有綠卡的資格做出判定,原PO純粹就是沒
有離開美國的正當理由卻也沒待在美國,也沒申請白皮書等表現意圖的文件,討
回來的可能性很低。
如果原PO不想賭,應該就是放棄後選擇重新申請綠卡。如果父母有一人是公民,
原PO未婚屬於 FB1類別,大概要等 7年;原PO已婚屬於 FB3類別,要等10.5年。
※ 編輯: cassine 來自: 128.84.125.153 (03/3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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