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DV 與結婚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輕拂的風)時間14年前 (2010/06/30 12:0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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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th (楓香晚花靜)》之銘言: : ※ 引述《wonderwall (好想彈吉他他他他他)》之銘言: : : 最好的時間點是 寄表格DS-230 I 回去給KCC的時候 就填上配偶的名字 : : 並繳交 Ds-230 II and DSP120 : : 此時不用真的結婚 只要在移民面談之前結婚並提出證明就好 :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各位,如果是在這個時間點填配偶的名字,那結婚日期怎麼填呢? : 這樣會不會有實際結婚日期與遞交表格日期不合的問題? 建議你先去登記結婚 確定日期 再送件 你也可以先填配偶 結婚日期空白 面試時再補寫日期 DS230是給面試的移民官審的 KCC負責的是DSP120 不信你可以用你的Case No. Email給KCC問 他會建議你面試時補件就好 一般國外的DV討論群組都是建議先寄DSP120跟條碼給KCC即可 等面試時再補DS230 我Email給KCC問過 他是建議先寄DSP120;DS230跟一張照片就好 剩下的面試再補 (網站寫兩張照片 但KCC制式回文寫一張) : : 第2好的時間點 就是移民面談之前結婚 在面談當天重新填寫表格 DS-230 I : : 並補繳配偶的ds-230 II and DSP120 表格 : : 理論上 只要在移民面談的時候能夠說服移民官你們的婚姻的可靠性 : 若是在第二個時間點提出,會有名額限制的問題嗎? 你面試前結婚 如果還附送三個未成年小孩 一旦面試通過都可以拿綠卡 沒名額限制 前提是你要說服移民官 拿出證明你們不是為了綠卡結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42.114

06/30 21:26, , 1F
感謝大大精闢的解答~
06/30 21:2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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