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加拿大結婚的問題
我爬了一下之前的文章跟精華區
實在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case
想說把我的問題波出來, 如果剛好有人能解釋清楚的話就太棒了 =)
我目前是加拿大pr, 已經可以申請公民了, 只是最近剛結束一份工作
想說等找到下一份工作, 確定需不需要搬家, 再遞申請公民件
如果我女友從台灣過來找我 (觀光簽證)
我們兩有想在這邊結婚的打算
1. 請問在我還沒拿到公民之前, 結婚後他是否也是pr? 如果是的話,
六個月的簽證期限內她能拿的到楓葉卡嗎?
2. 結完婚之後, 幫她申請楓葉卡, 是否有什麼條件?
例如: 我是否需要有正職工作來贊助他?
3. 承2, 如果因為我六個月內沒找到工作, 無法贊助他, 而他也因此無法取得楓葉卡
他離境之後再回來會不會被刁難?
4. 他這次入境, 可以直接跟海關說我是來跟我男朋友結婚的嗎? XD
(不然我們想要先買兩個禮拜之後的回程機票, 然後等到了這邊再更改)
問題有點多, 我也還在繼續做功課, 如果剛好有人能解答
先跟你說聲感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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