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交辦給USCIS或NVC?
看板Immigration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時間14年前 (2009/10/01 02:18)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 3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rescentsnow (so happy~)》之銘言:
: 研究所畢業, 目前持F1 OPT在美國工作中
: OPT今年延過一次, 因為屬於STEM
: 另外家人在8年前幫我辦親屬移民
: 今年八月visa number終於變成current
: 終於在這禮拜先後打電話給NVC跟USCIS詢問
: NVC的服務人員跟我說, 直接把D230跟I864準備好寄給他們
這是CP的流程
: 另外, 大概在今年三四月時
: 我已經繳了兩筆錢給NVC
: 一筆是AOS fee, 另一筆是immigrant visa fee
這是CP的流程應付的費用,你當初既然付了,若不採用CP,就浪費了這筆錢
很遺憾你當初沒弄清楚狀況就付錢
: 隔天打給USCIS, 得到的又是不一樣的答案
不同的流程當然有不同的作法
: USCIS的服務人員告訴我, 直接寄I485給他們轉換身分
這是境內轉換身份的作法
: 同時遞交I131, 這樣就能在這段期間出入美國
: 只是這樣又要付兩筆加起來超過1000元的申請費給USCIS
其實只有一筆而已,所有的費用(I-131,I-765)都已內建在I-485裡,只付單筆$1010
: 所以, 針對以上情況
: 我的問題是
: 1.接下來請NVC或請USCIS幫我辦綠卡
: 這兩者間會有何不同?
一個(CP)要回AIT面談,境外取得移民簽證
一個(I-485)是在美國境內轉換
: 若兩者都可行, 哪一種方法能比較省錢?
你已經付了CP的錢,所以現在若選I-485,就會浪費掉CP的錢
不過省錢並不是辦移民時應該優先考量的事
: 2.因為某些因素, 我勢必得回台灣去處理一些事情
: 加上實在太久沒回台灣, 都不知道自己在前陣子已經被除籍了
: 要復籍也得本人回去親自辦, 不然沒有出生證明可以申請的我
: 這下會連戶籍謄本上都沒我的名字
這不正確,就算除籍,戶籍謄本還是可以列出之前被除籍的人士的資料
這份資料還是可以當做你的出生證明來用
所以你現在沒有回台灣的必要
: 我已經跟老闆說好, 他願意從11月中開始給假到聖誕節後
: 在這樣的情況下, 這段時間回台灣是明智之舉嗎?
: 若不想耽誤時間, 是不是可以在台灣面試後再回來?
就算你回台灣一趟辦這個不營養的事情
你依然很難在台灣搞定面談
面談的時間是由AIT排定的,有一定的冗長流程 (官網有資訊,跑文件的流程相當長)
時間到了自然會通知你,所以你還必須再回台一次處理面談的事,
搞定之後才持移民簽證赴美
: 要怎麼做, 才對自己最有利?
最近幾年I-485速度不慢,所以很少有住美國的人願意採用CP的流程回台面談(麻煩)
我建議你就當做CP的申請費$470丟進水溝裡,重新開始申請I-485
辦移民的時候如果想省錢,就要做足功課
功課沒做足的話就只能花錢繳學費,能辦成才是重點,浪費錢只是小事
為了省小錢而影響最佳的決定,不是明智之舉
: 請大家給我建議, 並指正我的錯誤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編輯: cchris 來自: 158.140.1.28 (10/01 02:27)
推
10/01 08:04, , 1F
10/01 08:04, 1F
→
10/01 08:04, , 2F
10/01 08:04, 2F
→
10/01 08:05, , 3F
10/01 08:05, 3F
→
10/01 08:15, , 4F
10/01 08:15, 4F
→
10/01 08:16, , 5F
10/01 08:16, 5F
推
10/01 12:13, , 6F
10/01 12:13, 6F
→
10/01 12:15, , 7F
10/01 12:15, 7F
→
10/01 12:18, , 8F
10/01 12:18, 8F
→
10/01 12:20, , 9F
10/01 12:20,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