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re-entry permit回美証白皮書(I-13 …
我2008年6月從美國高中畢業後返回台灣服兵役 (已在美國待了3年不曾離境過),
先前去辦白皮書, 但打指紋前已經離境回台, 現在服役中,
要到2009年12月退役回美國繼續念書.
請問:
1) 可在臺北 AIT 補打指紋嗎? 有謠言說非常少數狀況可以?
2) 如果不成, 能否能拼一拼運氣即回美搶關, 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3) 會被請入小房間? 該如何應付移民官的盤問?
4) 服兵役可以成為長期不入境的理由嗎? (帶著台灣退伍令入關?)
5) 離境超過1年, 公民計算會歸零嗎?可以辦N-470來延續滯美時間的計算,
方便將來申請公民用嗎?
6)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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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8.117.145.12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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