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與擁有台美雙重國籍者結婚 以及 在美工 …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法律沒這麼規定,90天是自我安慰的做法
: 移民局會不高興是因為入境目的不符,而不是假結婚 (假結婚是無法預防的)
: 它希望入境的人都是名正言順,結婚的人盡量用移民簽證或未婚妻簽證(一樣可以假結婚)
: 沒律並沒有規定觀光客不能在入境結婚後辦綠卡
: 但它不希望你故意欺騙,明明是去結婚卻不照規定來,而假裝是觀光客
: : 又(我的問題很多)
: : 如果到關島的小教堂公證,在關島也可以file綠卡的petition嗎?
: 可以是可以,但你願意在那裡住一兩個月直到拿到旅行證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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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旅行證,
是否可請c大再稍加解釋呢?
所以,在美國申請綠卡的途中,都不能回台灣就是了?
: 審理時還要回關島面談 (你有地址可以收信?)
: : 不知道是否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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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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