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集體抗議

看板ISU作者時間20年前 (2005/09/24 16: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2/43 (看更多)
※ 引述《mikech (閒到發荒)》之銘言: > ※ 引述《sbaby (我要立志賺大錢!!!+1)》之銘言: > > 這次我覺得挺不錯的,台北中國時報頭條第一版封面就是義守的事 > > 可惜詳細報導中,校方給的照片是啥鬼! 我依點都不相信 4百多人的宿舍 > > 裡面不可能全都是垃圾滿地吧,學校太矇斃了,根本比共產黨還可惡阿!! > 拜託~人家宿舍的生活公約在學生住宿前應該就已經訂了吧, > 違規要怎麼處分也是當初要住宿的學生自己簽名同意的, > 今天~並沒有人強迫他們住,你要住是你自己的選擇 > 我是覺得學校把小過用勞動服務抵消,已經算是很為那四百多名學生著想了吧 >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小題大作的,現在這樣, > 只是讓我們同樣身為義守大學的學生形象受損罷了, > 別忘了~大家現在是在同一條船上, > 再者,如果你今天出了社會,跟人家簽約,違規了,是沒有人會為你著想的 > 今天如果這些學生住外面跟人家簽了約,還是這種心態的話,會有很多麻煩事吧 > 難道遇到什麼事都要叫記者來嗎= =,這樣很累吧.... > 規定就是規定,都已經念到大學了,成熟點,不要什麼事情都以自己為主 > 有時候要多方面的想想,希望這件事可以早點落幕 第一 退宿不是要請樓長檢查嗎? 難道檢察是檢查好玩的嗎? 第二 有些人是因為櫃子鎖起來被記過 但看板上有些人反應說有詢問過是否可以鎖櫃子 他們才鎖的........那這樣算是誰的錯呢? 第三 期末一早就搬離宿舍的人 其他的室友把垃圾丟到他櫃子那這樣怎麼算 我就遇過 = =||| 最後 那貼在門口的第十七跟十八條寫明白清楚點好嗎? 我看不懂耶 簽約.........至少有合約書可以看吧 @@ 如果我真的有違規 我會心甘情願去做"愛校服務" 但我門學校的宿舍算不錯拉...... 只是住在學校的只好乖乖的上面說什麼就是什麼 -- ┌╗┬─ Origin《Ψ義守觀山風情Ψ》<bbs.isu.edu.tw> ─┬╖╙─ From 140.127.179.155 ──────────╛
文章代碼(AID): #13DGV200 (ISU)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DGV200 (I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