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足球的比賽時間

看板INFOCUP2006作者時間20年前 (2005/12/27 00: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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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ros0426 ( )》之銘言: : 那25/25呢? 球員不用連續比賽 但有部分裁判要 為了不讓裁判太勞累影響到比賽判決 所以還是維持20/20 畢竟盡責的主審跟線審在場上跑動的距離也不短 比完一場比賽 裁判不見得比球員輕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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