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壘球的球員更換
※ 引述《Kenneth1225 (金晶華~好正^3^)》之銘言:
: 據星期天下午的大資盃領隊會議表示..
: 壘球先發球員下場後不得再上場..
: 但是根據2004 ~ 2006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 "EP 不算之外的所有先發球員,在下場休息之後,可以有一次再上場機會。"
: http://www.cspsa.org.tw/cspsa/rule/dd05.htm
: 又根據大資盃網頁裡的壘球規則補述
: "此規則若有任何遺缺,以2006年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為準則。"
: 這樣似乎和領隊會議裡得到的訊息有所衝突..
: 可否請主辦單位確認一下這個問題 感謝感謝^^
不好意思表達不清
先發球員可以有再一次上場機會
候補球員下場後不得再上場
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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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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