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angel07/whenever7963非同人持有

看板ID_Multi作者 (Dark Moon Princess)時間7年前 (2017/03/07 09:57),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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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imgur.com/IWkhkn3.jpg
: 阿 不是很愛檢舉人家愛水桶人 : 還不趕快回男板桶人 : 是在這邊衝啥小 -- 板務問題、站務問題、操作指令問題、違規証據、代檢舉要求歡迎站內信給本人 請以站內信為主,水球本人看到回覆,但本人不一定常駐在線上 私人問題,除本人認定之好友以外恕不回應 請勿以站內信回覆本人在公開看板上的文章辱罵本人 或在板務站務問題之信件內偷渡辱罵字眼 whenever79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08.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485354582.A.32B.html

01/25 22:31,
共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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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2:31,
你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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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2:31,
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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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2:31,
你誰?
01/25 22:31

01/25 22:31,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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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3:59,
Compulsory Evacuation Device
01/25 23:59
我隨便找就找到這兩篇了 送出時間相隔僅5秒 幾乎可以推定是同一時間兩個不同人在發文 36.229.183.134和220.129.108.213這兩個都不是行動網路的網域 就算是同人切換網路也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表兩篇所得和字數相符的文章 光是這個就可以証明是不同人了 如果帳號部還硬要說這兩個IP是同網域或者我借他人幫我發文云云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補充說明: #1N1X6oUv (Q_ary) ※ 編輯: angel07 (220.129.98.54), 06/03/2016 23:37:48 作者 DMP5566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 talk 標題 Re: [囧摸] 小雞老公QmQ... 時間 Wed Jun 1 22:56:51 2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98.54 這兩個相距2天所以是同一人持有 #1Nk4dB-g (Board-Police) 作者 whenever7963 (Valkyrie) 看板 Board-Police 標題 [檢舉] fred23 CP 時間 Sat Aug 20 20:15:05 2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98.54 8月20日與6月3日中間隔了兩個多月 一般路由器設定的lease time最多是一週 這IP的使用者在這之中不知道換過多少人 例如這個人 #1HyB_UwG (Tokusatsu) 作者 JTOM (PEANUTS) 看板 Tokusatsu 標題 Re: [洩露] 假面騎士鎧武 時間 Thu Jul 25 14:04:11 2013 ─────────────────────────────────────── ◆ From: 220.129.98.54 ※ 編輯: JTOM 來自: 220.129.98.54 (07/25 14:20) 如果說同IP用過的人要視為同一人的話 那這個JTOM是不是也是我的分身? 況且 我經常發現我在線上時 whenever7963也同時在線 我和他同時間在線上時使用的網域雖都是HiNet提供的網路 仍然為不同網域 僅有少數幾次是我到他的住處向他借用網路 如果帳號部因此硬要說我和w是同一人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如果硬要扯#1Nw-aIa9 (MenTalk)/#1NxX3vsc (WomenTalk)語氣相似 那更是個人主觀臆斷 再者這兩者所使用的網域完全不同 不管是「XX板首PO」還是「以上」這種都是很平常的語句 並非可以作為特定人士的特定標記 帳號部應以我和w是否有經常同時間相近網域上線作為判斷 ==== ┌─────────────────────────────────────┐ │ 文章代碼(AID): #1OmNa9In (ID_Multi) [ptt.cc]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89074441.A.4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 3629 3/09 angel07 □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 ID_Multi 標題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時間 Thu Mar 9 23:47:18 20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82.19 ┌─────────────────────────────────────┐ │ 文章代碼(AID): #1OmNaARK (ID_Multi) [ptt.cc] [申訴] angel07等帳號非本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89074442.A.6D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06 Ptt幣 │ └─────────────────────────────────────┘ > 3630 3/09 whenever7963 □ [申訴] angel07等帳號非本人持有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Warrior Type-0) 看板 ID_Multi 標題 [申訴] angel07等帳號非本人持有 時間 Thu Mar 9 23:47:19 20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19.187 就在昨天晚上 兩人又差一秒在本板分別發表文章 難道要說我左手是whenever7963 右手是angel07 手可以伸長到另外一間房屋 腦袋可以分成兩半各自思考 同時又檢舉其它人又發表申訴文 還完全不會弄錯身分這樣? 就算多台機器同時連線同時發文 IP也應該一樣 至少同一用戶的網域也應該一樣 如果說是同一人才完全不合常理 綜合以上 扣除不是我的帳號以後 剛好只有5個 而且資料一模一樣 站長可以去檢查我的註冊資料 如果說不合格 part-time板選舉時就應該會發現 請站長重新審查此二案 -- You can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your hand or your graveyard or your banished zone) by destroying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Summon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destroy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graveyard or banished z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0.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88851861.A.7A1.html ※ 編輯: angel07 (140.115.140.17), 03/07/2017 11:37:14

抱歉,未開放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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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otoyen 於 03/08/2017 13:58:46 將推薦值歸零 ※ 編輯: angel07 (140.115.141.165), 03/10/2017 10:48:39
文章代碼(AID): #1OlXELUX (ID_Mul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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