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Gossiping 2016/11/04)

看板ID_Multi作者 (暫離。)時間7年前 (2016/11/04 11:1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判定為同人持有 kissinwang,EZyou 退註 ※ 引述《Bignana (八部龍神火)》之銘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重帳號/共用帳號查詢 : 板名/所在群組:Gossiping/TalkandChat : 檢舉人(板主):kasion : 檢舉人直屬上級(直屬組長):Bignana : 被檢舉人:kissinwang,EZyou : 檢舉事由: : V.申請原因:分身超貼 : 板規: :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 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 : 3.FB不得超過一篇 : 4.轉錄不得超過一篇 :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檢附證據: : 1.板主申請文 :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看板 L_TalkandCha :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As105-K001 : 時間 Tue Nov 1 01:31:58 2016 : ─────────────────────────────────────── : I.申請項目:多重分身查詢 : II.申請看板:Gossiping : III.申請板主:kasion : IV.查詢帳號:kissinwang、EZyou : V.申請原因:分身超貼 : 板規: :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 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 : 3.FB不得超過一篇 : 4.轉錄不得超過一篇 : :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 VI.相同ip證據: : 《ID暱稱》EZyou (===★追夢人★===) 《經濟狀況》普通 : 《登入次數》67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82 篇 (退:0) :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10/31/2016 13:20:13 Mon 《上次故鄉》123.204.50.205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ID暱稱》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315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797 篇 (退:0) :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10/31/2016 11:47:37 Mon 《上次故鄉》123.204.50.205 : 《 五子棋 》 3 勝 2 敗 0 和 《象棋戰績》 1 勝 0 敗 0 和 : VII.違規紀錄: : 10/31 kissinwang □ [FB] 攝扁正義麵包哥逃漏j睡嗎?…(Gossiping) : :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FB] 攝扁正義麵包哥逃漏j睡嗎?(已檢舉) : 時間 Mon Oct 31 13:18:53 2016 : ─────────────────────────────────────── : FB卦點說明:寫了一堆屁話,很長,底下等等只放重點,其他相關圖片,『懶人包』請 : 點進 FB 內進行閱讀 觀看~~~ : FB連結:http://0rz.tw/vO9CE : FB內容:(重點) : http://0rz.tw/XxEdb :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 (查無資料)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3W1_3 :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 (查無資料) : 商業登記法 : 第 3 條 商業及其分支機構,除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外,非經主管機關登記,不得開業。 : 第 32 條 違反第三條規定,未經登記即行開業者,其行為人各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 : 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命令停業。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處分後仍拒不停業者,得按 : 月連續處罰。 : 高雄市請直接打1999 即可! (這我沒撥,誰無聊自己撥XD)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第 45 條 :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 :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 第 46 條 : 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五百元以上五千 :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 一、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 : 二、申請營業、變更或註銷登記之事項不實者。 : 三、使用帳簿未於規定期限內送請主管稽徵機關驗印者。 : 第 51 條 :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 : 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 : 繳納營業稅者。 :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 : 續營業者。 :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 : 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 : 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07 711-9522 如有違反事項,歡迎『正義人士』檢舉! : (我剛剛已經進行『具名』檢舉了!),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他有『黨證』就查無不法! : 反正臺灣的法律只用來處罰守法的人和沒有黨證的人.......我也習慣了,我還要靠北一 : 篇!要告中華民國政府!正坐等罰單來!~~>跟最近本粉絲團吵得放假問題相關........ : 10/31 EZyou □ [FB] 攝扁正義麵包哥逃漏稅嗎?(…(Gossiping) : 作者 EZyou (===★追夢人★===)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FB] 攝扁正義麵包哥逃漏稅嗎?(已檢舉) : 時間 Mon Oct 31 13:21:07 2016 : : FB卦點說明:寫了一堆屁話,很長,底下等等只放重點,其他相關圖片,『懶人包』請 : 點進 FB 內進行閱讀 觀看~~~ : FB連結:http://0rz.tw/vO9CE : FB內容:(重點) : http://0rz.tw/XxEdb :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 (查無資料)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3W1_3 :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 (查無資料) : 商業登記法 : 第 3 條 商業及其分支機構,除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外,非經主管機關登記,不得開業。 : 第 32 條 違反第三條規定,未經登記即行開業者,其行為人各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 : 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命令停業。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處分後仍拒不停業者,得按 : 月連續處罰。 : 高雄市請直接打1999 即可! (這我沒撥,誰無聊自己撥XD)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第 45 條 :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 :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 第 46 條 : 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五百元以上五千 :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 一、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 : 二、申請營業、變更或註銷登記之事項不實者。 : 三、使用帳簿未於規定期限內送請主管稽徵機關驗印者。 : 第 51 條 :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 : 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 : 繳納營業稅者。 :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 : 續營業者。 :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 : 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 : 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07 711-9522 如有違反事項,歡迎『正義人士』檢舉! : (我剛剛已經進行『具名』檢舉了!),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他有『黨證』就查無不法! : 反正臺灣的法律只用來處罰守法的人和沒有黨證的人.......我也習慣了,我還要靠北一 : 篇!要告中華民國政府!正坐等罰單來!~~>跟最近本粉絲團吵得放假問題相關........ : VIII.帳號資訊: : 同上 6. 所附資訊 : IX.發文記錄: : 同上 7. 所附資訊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13.6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77935121.A.20F.html : 推 kissinwang: 就同一人阿~EZyou 迨w於推文表示 貼錯了 11/01 01:57 : 2.通知說明信件之備份 :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看板 L_TalkandCha : 標題 Fw: [通告] [通告] 多重帳號查詢 As105-K001 : 時間 Tue Nov 1 01:32:20 2016 : ─────────────────────────────────────── : ※ [本文轉錄自 kasion 信箱] :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看板: L_TalkandCha : 標題: [通告] [通告] 多重帳號查詢 As105-K001 : 時間: Tue Nov 1 01:32:03 2016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kissinwang EZyou : --------------------------------------------------------------------------- : 本人已在L_TalkandCha板提出分身ID檢舉 : 請各位使用者於72小時內 到L_TalkandCha板, : 說明帳號間是否有特殊情形讓帳號部裁判 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 謝謝 : : ☆請勿回信給我,為維護權益請於時限內至L_TalkandCha提出說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91.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78229430.A.1B7.htmlBignana: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11/04 11:48
文章代碼(AID): #1O6_ss6t (ID_Mult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6_ss6t (ID_Mul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