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水桶借ID發文 要怎麼檢舉?

看板ID_Multi作者 (A-GHOST)時間10年前 (2015/09/09 20: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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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多重id申訴案件因小組長不明原因遲遲未見送至ID_Multi認定 該如何因應? 根據BoardCourt板公告文(文章編號946)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 部分全文如下所示 ============================================================================== 作者 mousepad () 站內 BoardCourt 標題 [公告] 分身認定:#1FzxXRa-#1Hu3DlVP之補充 時間 Sun Jul 5 17:11:37 2015 ─────────────────────────────────────── 《簡易版》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板務站長建議:帳號部認定為多重帳號後,多是給予停權、砍帳號(站級懲處)。 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權、砍帳號,請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驟。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 這樣的理由,因為那是帳號部的權限。 ... ... 然而,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也為了更明確區分、尊重站內各部門權限,經過與 帳號部溝通討論後,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 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 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若板主仍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範圍,以簡易方式自行認定多重帳號並加以處分: 1)由於板主該行為仍屬#18CI8fbq (ID_Multi)中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故 原則上該板主不視為違反站規、原則上小組長/群組長不受理相關檢舉; 2)一旦該處分受到「受處分人」的申訴,受理申訴之小組長/群組長應立即將 相關所有帳號移送帳號部查詢該批帳號是否為多重帳號; 3)板主原處分僅限於未受申訴時有效,一旦受到「受處分人」(之一)的申訴 ,於小組長/群組長依前述(2)移送帳號部後、帳號部公告查詢結果前,小 組長/群組長得(ㄉㄜˊ)裁定暫停執行原處分。 ============================================================================== 受理申訴案件其急迫性甚至到達“立即”的建議,如上(2)所示 而我造相關人士在2015/09/04提出之申訴案 (L_LifeInfo 第2378篇) ============================================================================== 作者 lin2849 (小米蟲) 看板 L_LifeInfo 標題 [申訴] 未經查處直接判定浸水桶43個月 時間 Fri Sep 4 14:27:21 2015 ─────────────────────────────────────── ※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一、申訴人:cka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ka高鐵板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處分我使用多重帳號!並我已解釋 四、不服之理由:該板板主懲罰事由!該板主裁判兼球員!無法以第三方處理!並處罰條 件嚴厲不符比例原則違反該板開板原意!以line帳號認定統一人使用多重帳號!實屬該板 板主個人認定!我已解釋並願意提供資料調查!該板板主未調查清楚直接判定並已處罰浸 水桶並公告板上!至使其他網友錯誤認定!而本人無法辯解!實屬該板為一言堂!已對本 人造成傷害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 1225335.A.5D3.html?from=moptt 另解釋與回應都在本板上有板主與我的回覆 ============================================================================== 以及板主cka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帳號查詢案 (L_LifeInfo 第2370篇) ============================================================================== 作者 cka () 看板 L_LifeInfo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THSRshare) 時間 Thu Sep 3 04:33:08 2015 ─────────────────────────────────────── 申請人:cka 看板:THSRshare 申請調查對象:Hensen Lyle Amphetame lin2849 前3個id在5/22被發現是分身並水桶處理 相關公告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32236159.A.B57.html 又 今天我發現 Amphetame lin2849使用的line id是同一個 相關公告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1225335.A.5D3.html 因此由上述說明可證明 這4個ID視為同人 並因為水桶後分身發文來規避水桶 因此申請查詢 若成立將根據板規6 鬧板或是洗文或是跟高鐵/台鐵的轉讓/徵求無關者會直接水桶1個月, 水桶期間用分身PO文水桶再加倍 (以下部分內文恕刪) ============================================================================== 兩案,至今皆未獲得小組長相關回覆 http://imgur.com/KFv2Dqf
http://imgur.com/vnJmHb9
也未見呈報至ID_Multi板進一步處理 http://imgur.com/zSxMCd5
http://imgur.com/cz0XllO
以上字句屬實 在此懇請提點迷津 一介市井小民 該當如何捍衛自身使用者權益 ※ 引述《Makotoyen (Mr.麻摳抖)》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請問如果有人賣東西 : : 兩個ID PO的文留同一個LINE ID說連絡請找此ID : : 如果查出來是同一個人當然最簡單 當作分身處理 : : 如果查出來兩個ID的確是不同人 : : 但是A賣東西找A的LINE ID B賣東西也找A的 LINE ID : : 這應該算A跟B都是同一人在賣東西對嗎 : : 然後B的帳號被水桶,A繼續發文賣 : : 算不算是水桶期間用另一帳號發文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 帳號部只能協助調查帳號的關係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4.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41801054.A.4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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