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Hate 03/11 10')
保留yamiyugi yamitigo
yamiwindgod刪除
※ 引述《tjackalym (抱抱)》之銘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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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板名/所在群組:Hate/心情小品集/生活娛樂館
: 檢舉人(板主):windgodvocx1
: 檢舉人直屬上級(直屬組長):tjackalym
: 被檢舉人:yamiyugi/yamiwindgod/yamitigo
: 檢舉事由:同板主申請文之說明事由,煩請站方協助查核。
: ╰══════════════════════════════檢附證據如下═╯
: 檢附證據:
: 1.板主申請文
: 作者: windgodvocx1 (滾滾黃沙) 站內: L_SecretGard
: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時間: Mon Mar 8 02:35:51 2010
: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 (3)多重帳號查詢
: 板名:Hate
: 申請人ID:windgodvocx1
: 說明事由:
: 一‧主文
: 申請查詢多重帳號yamiyugi/yamiwindgod/yamitigo,該使用者多次觸犯板規,影響看板秩
: 序,處分後依舊以分身帳號發文。
: 經黑特檢舉板(HatePicket)[附件一、附件二]檢舉分身帳號處理,故呈報多重帳號查詢。
: 二‧違規證據與IP紀錄
: Hate板
: 1 m 7/11 mayday76831 □ [公告] yamiyugi水桶兩星期
: 2 m 8/29 tigotigo □ [公告] yamiyugi水桶
: 3 m3410/24 remembrance □ [公告] yamiyugi 水桶
: 4 m1611/02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yugi水桶
: 5 mX511/07 remembrance □ [公告] yamiwindgod 水桶
: 6 m 4 1/15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系列帳號水桶
: 7 m 9 1/15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系列帳號水桶改判
: 8 m 7 2/18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tigo水桶
: IP紀錄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yamiyugi (鴨米腰子) 《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1566 次 《有效文章》974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2/24/2010 02:55:09 Wed 《上次故鄉》140.134.246.150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yamiwindgod (鴨米風神) 《經濟狀況》清寒
: 《登入次數》14 次 《有效文章》26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12/21/2009 04:07:47 Mon 《上次故鄉》140.134.246.150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yamitigo (鴨米鐵劍) 《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86 次 《有效文章》675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2/28/2010 23:13:19 Sun 《上次故鄉》140.134.246.150
: ●附件一
: ┌─────────────────────────────────────┐
: │ 文章代碼(AID): #1BVJ03kH (HatePicket) [ptt.cc] [檢舉]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icket/M.1266495491.A.B91.html │
: │ 匿名管理編號: 1555537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 ● 5414 m 2/18 賤女人. □ [檢舉]
: 作者 賤女人.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HatePicket
: 標題 [檢舉]
: 時間 Thu Feb 18 20:18:10 2010
: ───────────────────────────────────────
:
: 1.檢舉文章:
: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
:
:
: 2 m 7/11 mayday76831 □ [公告] yamiyugi水桶兩星期
: 3 m 8/29 tigotigo □ [公告] yamiyugi水桶
: ● 4 m3410/24 remembrance □ [公告] yamiyugi 水桶
: 5 m1611/02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yugi水桶
: 11 m 6 2/18 windgodvocx1 □ [公告] yamitigo水桶
:
: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yamitigo (鴨米鐵劍) 《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83 次 《有效文章》675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2/18/2010 05:32:47 Thu 《上次故鄉》58.114.160.5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yamiyugi (鴨米腰子) 《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1565 次 《有效文章》974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2/13/2010 17:19:14 Sat 《上次故鄉》58.114.160.5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1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
:
: 2.檢舉事由:
:
: 兩個id的ip相同疑似為同一個人 請板主明察是否違反板規
:
: ║ ║
: ║15.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
: ║ ║
: ║ 違規砍文之計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兩週,得以累計並給劣文乙次。 ║
: ║ 多次水桶紀錄之處理方式詳見條文說明。 ║
: ║ ║
: ║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
: ║ 之水桶,則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使用者定義之部分,包含其主帳號以及 ║
: ║ 分身帳號算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條規範之後,再援引板規16. 之分身帳號處 ║
: ║ 理方法。 ║
: ║ ║
: ║ 另外說明水桶時間之計算: ║
: ║ 假設某使用者發了四篇無恨意文,違反了板規7.,則自第三篇違規文(含)起之違規 ║
: ║ 文,一篇水桶兩週,得以計次累計。若該次水桶期限四週,而之前已被水桶過兩回 ║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數為主),則該次之水桶四週時間延長為四倍,即十六週。 ║
:
: ╭═════════════════════════════╯ ╰═════╮
: ║ ║
: ║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
: ║ ║
: ║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
: ║ ║
: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主可 ║
: ║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 ║
: ║ 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 ║
: ║ 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
: ║ ║
: ║ 說明: ║
: ║ 假設主帳號甲因故入桶兩週,兩週內其分身乙再次觸犯板規,而分身乙之水桶時間 ║
: ║ 為三天。則主帳號之水桶時間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長,增為兩週又三天,並再加上一 ║
: ║ 倍的懲罰性水桶期,延長為四週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時間與主帳號甲同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 windgodvocx1: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2/18 22:14
: ●附件二
: ┌─────────────────────────────────────┐
: │ 文章代碼(AID): #1BazHtCb (HatePicket) [ptt.cc] [檢舉] 請問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icket/M.1267979383.A.325.html │
: │ 匿名管理編號: 1486887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 ● 5504 2 3/08 鍵女人. □ [檢舉] 請問
: 作者 鍵女人.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HatePicket
: 標題 [檢舉] 請問
: 時間 Mon Mar 8 00:29:41 2010
: ───────────────────────────────────────
: #1BVJ03kH (HatePicket)
: 這篇的檢舉能處理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67.21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