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加坡史上最可怕強暴犯 判24鞭

看板IA作者 (風車1017)時間10年前 (2014/05/27 22:10), 編輯推噓10(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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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加坡史上最可怕強暴犯 判24鞭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27日專電) 1名男子因先後強暴22名與他約會的女子,被稱為新加坡史上最可怕的連續強暴犯, 今天被判刑37年6個月,外加24下鞭刑。 「海峽時報」(Straits Times)、「今日報」(Today)網站報導,現年44歲的阿瑪 德(Azur Ahmad)在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間,性侵22名年齡18歲到38歲的女子。 阿瑪德被檢方稱為「新加坡史上最可怕的連續強暴犯」,他利用網路的交友應用程式 認識被害人,並約對方在夜店見面,趁機在被害人的飲料裡混入1種俗稱迷姦藥的安眠藥 ,再把被害人帶到旅館性侵。阿瑪德甚至利用手機錄下他性侵被害人的經過。 由於被害人被下藥,因此過程中都意識不清,等她們隔天醒來後找上阿瑪德,阿瑪德 就會說是被害人喝多了導致昏迷,有的被害人因此起疑而報警。 阿瑪德在2012年8月時承認他性侵女子,但否認對她們下藥。法官今天判決阿瑪德罪 名成立,他的確有使用藥物讓被害人失去意識,使被害人在事後無法記得曾發生的事。 1030527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5270375-1.aspx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242.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A/M.1401199818.A.9DF.html

05/27 23:30, , 1F
聽名字是印度裔……該說不意外嘛?
05/27 23:30, 1F

05/27 23:44, , 2F
我不知道你該不該不意外耶, 聽起來滿像種族歧視的
05/27 23:44, 2F

05/28 00:25, , 3F
這推文水準,該說不意外嗎?
05/28 00:25, 3F

05/28 00:37, , 4F
我倒認為這是馬來裔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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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45, , 5F
打完24鞭還能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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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47, , 6F
其實是穆斯林的名字,我先入為主的觀念還是不對XD 但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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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47, , 7F
不是認為穆斯林會為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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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49, , 8F
我也覺得這樣不好,但既定印象是非常難改的,就像有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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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49, , 9F
某國人一定愛亂撇條之類,但種族印象是害群製造的,不是我
05/28 00:49, 9F

05/28 00:49, , 10F
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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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51, , 11F
我以自身展示一下,什麼是種族歧視和宗教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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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55, , 12F
如果有人意識到我這樣做討人厭,也記得別犯我的錯,雖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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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55, , 13F
自己也難改,尤其看到同道指責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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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1:08, , 14F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見跟偏見.. 但很自然大方地公開展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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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1:09, , 15F
完全沒意識到問題, 這比較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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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1:24, , 16F
八卦版逛久的習慣,平時當然會藏,有自覺帶立場看事情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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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1:24, , 17F
問題,容易被影響,惡習不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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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2:48, , 18F
在馬新一帶,這名字怎麼看都想不到是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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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7:30, , 19F
不會一次打完24鞭 應該是三個月打六鞭吧
05/28 07:30, 19F

05/28 07:30, , 20F
然後這樣要被打整整一年 恩....
05/28 07:30, 20F

05/28 07:31, , 21F
不過新加坡鞭刑只打男生不打女生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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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7:33, , 22F
誒 看起來是一次打完24鞭....
05/28 07:33, 22F

05/28 08:26, , 23F
我記得新加坡最多一次打三鞭啊
05/28 08:26, 23F

05/28 08:45, , 24F
通常一次打的鞭數由旁邊的醫師視犯人挨鞭時的體能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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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8:48, , 25F
來決定,當犯人體能已無法時承受停止執行,修養三個月
05/28 08:48, 25F

05/28 08:49, , 26F
以上,再繼續未完成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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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9:10, , 27F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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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4:57, , 28F
如果是伊斯蘭保守地區,就是被害女子遭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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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8:50, , 29F
樓上誤把強姦當通姦了吧。
05/28 18:50, 29F

05/28 19:34, , 30F
強奸和通奸,記者是很難區分的,可能他們也沒想過要區分
05/28 19:34, 30F

05/28 20:14, , 31F
24....我想到湖人隊某人....
05/28 20:14, 31F

01/02 00:14, 5年前 , 32F
自己也難改,尤其看到同 http://yofu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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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X9pAdV (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