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怪怪選舉法 管候選人宣傳車
標題:日怪怪選舉法 管候選人宣傳車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news.msn.com.tw/news2945255.aspx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日本眾議院大選16日投票,候選人必須嚴格遵守公務員選舉法,問題是部分規範不合時宜
或過度死板,有些規範則在其他國家看來可能十分可笑,例如候選人只能有一輛宣傳車且
每次只能坐5人。
「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報導,公務員選舉法規範如何選舉國會和地方議會議
員,哪些人可以競選,誰有義務投票。它也明訂競選期,和候選人可以利用哪些工具拉票
。
選舉法規嚴禁賄賂,如果候選人陣營或掌管財務的幹部違規,違反者和候選人都會受罰。
就算候選人勝選,也將失去席位,在部分案例中,甚至被剝奪投票權,或在一定時間內不
得競選公職。
候選人或競選陣營也不得請選民喝酒或吃飯,競選團隊甚至得小心,拜訪競選辦公室的民
眾,不能招待他們喝軟性飲料或吃零食。
即使只是一罐茶都可能被視為「施惠」,有一本書的作者寫道,支持者最近前往候選人辦
公室時,大都會自備飲料和零嘴。
法律禁止候選人前往民眾家中或企業內尋求選民支持,或要民眾別投給對手,就連通知民
眾某候選人要舉行演講也不行。
根據日本財團法人廉明選舉促進會,在2009年前一次大選中,約570人因涉及各式違規遭
逮捕。
法律禁止候選人在網路上競選,因此候選人不得在競選期間更新臉書、推特和其他網站訊
息。
然而,一般不涉及拉抬或批評特定候選人的「政治活動」則不在此限,也造成許多灰色地
帶。
眾議院候選人每人僅能有一輛選舉宣傳車,除了司機以外,只能搭載4個人。
車子行進期間,候選人不得發表演說,這意味著候選人只能在車上問候路人、重複呼喊候
選人的名字,然後揮揮手。
至於麥克風音量則沒有規定,候選人要多大聲、多煩人都可以,不過得把握上午8時到晚
間8時這段時間。
選舉法不合時宜,自1998年以來,日本民主黨至少4度提出法案,希望國會修法,但法案
從未取得進展。
2010年,日本民主黨和當時的反對黨同意修改選舉法,允許競選期間在網路和部落格競選
,不過時任首相的鳩山由紀夫突然辭職,法案又擱置。
(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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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禁網上打選戰 橋下譏「愚蠢」
http://news.msn.com.tw/news2938009.aspx
中國時報【黃菁菁/東京五日電】
上網打選戰在國際社會已成為主流,但日本的公職選舉法卻規定,從選舉公告後到投開票
期間,候選人不得在網上發表有關選舉的任何言論。日本維新會黨魁代理、大阪市長橋下
徹在公告選舉後仍故意在推特上發文,並痛批說,「真是愚蠢的規定!」
橋下在四日選舉公告後仍在推特發文,被官房長官藤村修指有違法之嫌。不過,橋下老神
在在地說:「上次選舉所有政黨花了三百五十億日圓(約新台幣一百廿四億元)的廣告宣
傳費,卻禁止我在推特上搞選舉活動,日本究竟是怎麼了?」「只有網路解禁,民主主義
才會成長」。
橋下經常在推特上發表政策及市政改革的想法,他的推友超過九十萬人。橋下在選舉公告
前便公開表示,選舉期間將持續在推特上發表對一般政黨的看法,他還說:「我又不是候
選人,只要不是呼籲投票,應該就沒問題,不是嗎?」
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五日在記者會上,針對橋下在選舉公告後仍更新推特內容指出,此舉
很有可能觸犯公職選舉法的規定,至於是否違法,應由相關單位判斷。總務省表示,違法
與否由司法機關裁定。
有不少年輕議員候選人對於無法用推特、部落格宣傳政見表示不滿。有候選人表示既沒錢
也沒組織,連發傳單的人手都沒有,現在許多選民都是從網上得知演講會訊息,若是連網
路都不能用的話,該如何傳遞訊息呢?
此外,五日起全球各地的日本大使館和總領事館已開始接受海外選民的投票。日本國內的
事前投票所也開始接受當天無法投票的選民前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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