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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I-Lan作者時間11年前 (2013/01/29 10: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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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修改板規第5條 (商業文) ─────────────────────────────────────── ◆ 投票中止於: 01/28/2013 16:42:28 Mon ◆ 票選題目描述: 原第5條內容: 5 交易文相關規定: 5.1 定義: [廣告]、[買賣]、[合購]、[代買]、[求租]、[租屋]、[徵才]、[求職]、 [轉讓]、[廣宣]、[無主]....等,內文明示或暗示為交易及其他商業行為者 對該定義有疑義者,以板主依情況認定為基準。 5.2 每三日限發一篇,之後再發相同內容,請刪原文。 5.3 內文皆需符合與宜蘭地區或宜蘭板的相關性。 5.4 避免發文者自砍文章來規避交易文日數之限制 在無法判定自砍的文章是否為交易文的情況下, 則視為疑似違反交易文日數之規定,請發文者舉證並無違反。 新第5條內容:商業性質文章,諸如廣告、買賣、合購、代買、租屋、徵才、求職、轉讓等,每id每二日 限發一篇。 前項所稱商業文章,發文者限定上線次數須滿60次,發文次數須滿30篇,且劣文次數不大 於等於2。 於宜蘭縣境內開店並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者,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嚴重違反本條規定,屢勸不聽者,處水桶3~7日。 」 ◆投票結果:(共有 1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修改板規第5條 (商業文) 11 票 84.62% 84.62% 不同意修改板規第5條 (商業文) 2 票 15.38% 15.38%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fishg1216 的建議: 建議每個id發文限制天數能長一點,觀察其他地方板都設為7天,希望能跟進 ─────────────────────────────────────── ◆ 總票數 = 13 票

01/30 11:14, , 1F
現在辦公室不能用pcman 下午再來公告板規
01/30 11:1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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