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雷)所以金的投票規則到底想表達什麼(雷)
看板Hunter作者lucky117 (帥到天花板去了...XD)時間12年前 (2011/10/14 03:03)推噓10(10推 0噓 10→)留言20則, 14人參與討論串10/15 (看更多)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答,目前小弟就版上的文章,整合了一些想法。
我並不是富奸,我沒有他這麼會婊人。
我想我一定不及萬分之一的富奸吧 ..
就論規則來討論的話。
第一、先將人數縮減。
當可投的人越來越少的時候,也就是所謂各投各的票,將開始會集中起來。
也就是所謂的反對副會長派。
也可能藉此得知支持副會長的派系有誰 !! (但豆子頭說票不給看,所以也有可能大家都
不知道到底有誰投給誰)
第二、當選者需超過50%的投票率。
也就是說,按照現在的投票率,根本不及95%。
就算副會長拿到了50%的票數好了,也當選無效 !!
第三、歹戲拖棚。
也就是說 .. 第一次的投票,大家都會很熱烈的參加。
那麼如果一次不達成95%的投票率,也就是說 ..
可能會舉行到一百次 !!
可能再第99次的時候,變成副會長投票率高達50%以上。
就演變成就是某些議員,以為自己黨穩中,一時跑票造成他黨中了議長。
嗯 .. 我想這之前選議長的時候,新聞好像就有再說。(以上議員這點為小弟猜測)
============================我是分格線================================
話說 .. 富奸的梗真的很妙。
要不是版上大大的踴躍發言,發表自己對於這些規則的看法和想法。
而讓小弟看到了短短的四項規則。
就可能延伸出無限的可能 !!
你要說對副會長最有利還是有害 !?
我想這時候真的很難斷論,不確定的因素太多了。
如酷如皮卡的老師所說,念的強度會隨著身體、心情等因素有強有弱。
(以下以可以看到誰投給誰為例)
也就是說,記名式的投票對於副會長而言,可以知道有誰不是投給他。
藉此給予版上所謂的22K專案,或是「相信我」之類的話。
高票領先當選。
相對性也可以變成是讓對方知道副會長下的人手有誰。
也間接的曝露出說那些人其實不是真心想投副會長,可以被挖牆角過來的。
而且時間拖久了,按照這些條件,不見得一定對副會長最有利。
副會長可以拉攏別人,不見得十二支不能拉攏別人。
再來就是,有更多的時間,讓剩下的十支,能夠好好的整理。
如何再不讓副會長當上會長的情況下,整合一個完美方法踢掉副會長。
畢竟按照小弟看完320加上版上大大的發言。
方向被副會長拉著走,又要在短時間內想出一個把副會長踢走,又是自己中意的人選。
可能難度就不是D級了。
藉由這段時間,十支整合一個認為適合當會長的人選,將票源集中,分別以自己的勢力和
能力挖副會長的牆角,同理可證的副會長也可以。
而金呢 ..
在旁邊看著十支與副會長的明爭暗鬥,又可以在旁邊享受樂趣。
自由自在的活下去 ..
所以我說 ..
富奸你真的好樣 !!
這規則的延伸性實在是太廣了 ..
請不要再停刊了,讓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完獵人的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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