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過了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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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uldragon (仆街)時間13年前 (2013/02/06 08: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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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主張者要提出證據 是指控別人的人. 指控別人而提不出證據就是無罪推定 這是刑法基本原則. 提外話 我老早就建議組務撤換佛板板主或修改板規. 無奈組務不聽 只會要人波申訴文 然後波完又不了了之. 所以我才不波 因為明顯都不處理的 整個就是很怠惰的感覺. 佛板板主是過度干預 拿著大刀當新警察亂揮.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3年前 (2013/02/05 01: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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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動了....... 原來小組長們在商議著.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97.13.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98.127 (02/05 02:03).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時間13年前 (2013/02/05 01: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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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再耐心等候一下。. 我們已經在討論最後的公告了,謝謝。. --. 天主經.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爾名見聖。爾國臨格。爾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爾,. 今日與我,我日用糧。爾免我債,如我亦免我債者。又不我許陷於誘惑。及救我於凶惡。. 亞孟。.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時間13年前 (2013/02/04 09: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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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諺有云:「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舉證責任除了法律的特別規定之外,一般是由「主張者」所提出。. 例如,提出「不在場證明」,是由主張不在場者(某甲)要提出來,. 而不是要求檢警提出某甲的不在場證明。. --. ■七種不花錢的布施,施比受更有福..^^. 一、和顏施:和顏悅色的待人。 二、言施:
(還有1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3年前 (2013/02/02 06: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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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是否有裁決了?. 同樣的情況,不同的待遇。. 一樣是不當臆測,我要拿出我不是這樣想法的證據,板主則不用。. 同樣的判決公告,我的檢舉人名字要公布,別人則不用。. 可以叫人拿出一個莫須有的東西來給證據的嗎?. 比如:. 請給我你沒有惡意的證據,. 請給我你沒有回答他的證據,. 請給我你沒有殺過人
(還有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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