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版主違法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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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算是一種解釋嗎?. 請問基版的民意可以做為劣文的標準嗎?. 薩得先用分身ID參選在先 自己也在基版#1Aaa9DhG一文中承認使用女友ID推文. 這樣是否有造謠之實. 版主是不是無神論者 可參考他自己的簽名檔 我只是陳述他的說法. 今天基板的現行版規(包括臨時版規) 都沒有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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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請參見本板精華區 6-4),.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中所述,本次 amosvalen 所檢舉之事項,. 系屬看板違規行為,故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板主為認定權人。. 依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中所述,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請 Marq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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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睛的都看的出來他欠人給劣文,謝謝。. 我容忍他很久了,臨時條款發布後依然來挑釁,所以一共給了他3篇劣文。. 請去看看基板民意,問問這人該不該被賞劣文。. 鬧版還來講程序正義,在那裡打著模仿我的旗幟惡搞。. 我的鬧版可是在基版"討論基督信仰",. 他則是在那裡討論八卦,公布我女友ID,四處造謠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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